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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三级防疫国道超速突破7千件 飙速302公里扣牌6月
2021-07-21 13:07 联合报 / 记者林昭彰/新北即时报导
三级防疫期间高速公路车流减少三至五成,不少人趁此空档飙车,甚至飙到302公里,国
道警方从5月中旬至昨天为止,针对超过速限40公里以上的“严重超速”取缔件数已达
7592件。若符合危险驾车则要扣牌6个月,如同车被罚居家隔离半年不能开上路。加强执
法仍然持续中,呼吁驾驶人遵守法规。
此外,坊间长年传言高速公路夜间不会拍照取缔超速,这是完全错误的谣言,警方不但由
员警手持移动、搭配固定式仪器24小时抓超速,而且随着科技进步,夸张高速也拍得到,
甚至不需要闪光灯。
譬如夜间在国道一号桃园路段,用手持测速枪拍到飙速302公里,固定式相机也在嘉义路
段拍到飙速239公里。高公局还会透过ETC门架取得平均速度,筛选出重复严重超速的违规
车辆,交给警方开罚。
国道警方指出,自5月15日宣布三级管制,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统计发现国道全线交通量减
少30%至50%,但超速情形增加。警方于是加强取缔“严重超速”,自5月15日至7月20日,
67天累计取缔7592件,平均每天超过113件。
由于在车流正常情况下,若每辆车保持该路段最高速限前进,彼此都会很安全,一旦出现
低于平均车速的慢速车或是超速车,便会破坏车流秩序。
因为速差会引发变换车道及安全车距的危险,且时速越快,反应时间越短,即使1个小掉
落物都可能让车辆失控,一旦碰撞,伤亡就会很大。
常见肇事原因包括“未注意车前状态”、“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变换车道或方向不
当”等等,皆与“速度”习习相关,所以交通单位都很重视取缔超速,尤其超过速限60公
里以上,就属危险驾车。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队交通组组长卢瑞尧指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处3千到6千元罚锾;超速60公里以上,依同条例第43条规定,处6
千到2万4千元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及吊扣汽车牌照6个月;若因而肇事者,将吊销其
驾驶执照。
若2辆以上汽车共同超速60公里以上,或在道路上竞驶、竞技者,处3万到9万元罚锾,并
当场禁止其行驶及吊销其驾驶执照。警方呼吁驾驶人守法,以免发生事故造成本身和其他
用路人的危害。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高公局还会透过ETC门架取得平均速度,筛选出重复严重超速的违规车辆,交给警方开罚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以透过ETC开罚吗? 飙车和龟车都该严格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