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林口北上41B入口匝道就碰到这种后车,状况为左道下交流道有联结车头
切右,我先礼让学长,然后在右道左切准备进入高速公路。此时后车故意加速从左边路肩
卡我位置逼我让他(若我不让撞击点应该是我的左侧B柱) 当下超不爽的,请问若真的发生
车祸,这种情况肇责会是如何?
※ 引述《zadsrfzc (老皮)》之铭言:
: 请问在快速路或是国道上变换车道或是下匝道时
: 若前后两台同车道的车同时切换
: 但后车原本想加速超越前车却被挡道心生不爽
: 硬是把车头挤进前车和路肩当中的空间死不让外加狂按喇叭
: 若是真的不幸发生碰撞的话
: 这样法律上到底谁站得住脚呢?是后车超车未注意前方还是前车变换车道未注意后方来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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