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214323
原文内容:
二○一二年,联合报系“公路正义”愿景工程指出,“分析显示,各县市中以新北市、台
中市、桃园县、高雄市及台北市等都会型态县市民众遇上车辆违规行驶或不礼让行人情形
的机会较高,比率达七成左右。”当时数据就已反映现今警政署所指,民众检举案件集中
六直辖市,系因人口稠密,交通繁杂,并非六都民众特别爱检举。
所有民间协勤团体,举凡守望相助队、义警、义刑、义交、民防,甚至警消替代役,统统
没有公权力;民众具名检举,交由交通大队审核裁处,并非检举即成案,何来“代警执法
”说?
日前曾有民代在议会质询警察局长,指选区内民众遭频繁检举,短时间内检举案暴增,要
求从严审核,将检举数量压低,最后又沦为如同刑案发生率与破案率的数字游戏,问题一
样没解决。此类人士又多为地方乡里间活跃分子,菜市场声量大,造成邻里长、民代有检
举案件浮滥错觉,民代唯恐得罪只好代其发声陈情,却不探究为何少部分人士一再因相同
违规样态被检举,是法治观念不足,还是积非成是的邻避现象?
交通部指出,大部分重点违规都明列在检举样态里,并非是为限制民众检举,而是希望有
些项目可主动通报,让警察到现场处理。而降低检举案能否提升见警率不无疑义。若是去
电派出所,所内还可视警方人力权衡是否派遣警力前往;若民众直接拨一一○,因记录在
案,造成警方非去不可,是否才是排挤其他勤务的主因?当下检举,警方后依具体明确事
证处理,指陈检举案件排挤其他勤务前,应先厘清警方作业模式。
“公路正义”愿景工程推动至今,不少公共汽车上仍可见当年推广运动贴纸,然以人口数位居
第二的台中市,一○九年度全台A1类车祸死亡人数是六都最高(二○一人)。前市长林
佳龙任内曾致力降低车祸死亡人数,如今贵为交通部长,更曾语出“逼车是全民公敌!”
应提高罚则,获用路人肯定。部内在提案修法前,相关讯息发布应更谨慎,不能放任舆论
猎巫,没有违规魔人,自然没有检举达人。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政府应该是去检讨
是道路规划有问题
还是违规情形真的太严重
应该是想办法去优化道路规划以及加重罚则提高吓阻作用
检举数量增加,检举人只是把这些问题显现出来而已
结果现在做的事,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而不是去想办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