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被告过失伤害

楼主: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1-01-24 16:07:39
用词都有问题的就不引用了
我来回答一下 首先伤害罪法定刑本来就没有多重
然后上面几个例子都是 小事情吧我自己来
顶多找保险公司何必花钱请律师
而且检察官会明察秋毫 一定会还我清白的
请问你各位知道像是台北、新北、桃园、台中
这种都会区人口又多的地区 地检署一年的案件量
有多少吗?
基本上是接近两万件 也就是一个月就收快两千件
这还包括那些一堆诈骗车手直销吸金
被告多到爆炸金流超复杂的案件
那请问一件摆明来要钱的过失伤害
你觉得作为案件量多到眼神死的检察官
应该要多详细的侦办这样的案件?
对方来要钱是他的正义
你不想给钱是你的正义
说到底是钱的问题而不是实现正义
而且检察官起诉与否
或是法官怎么判都嘛会有一方不爽
不是司法以死 是被每个人自以为的正义搞死…
话说回来原文表哥就是最典型的想说自己来
却不知道真正自己面临到什么
现在才要翻供不是不行 但要是全部自己来
你都承认的东西 自然要花更多力气去说明
不然你为何要承认!?
请律师都可能回天乏术
如果不请律师只能说祝一切好运了
作者: sinyala (东风呢???)   2021-06-06 21:45:00
X...我哭了拉!!
楼主: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1-06-06 21:46:00
推 sinyala:X...我哭了拉!! 勇者 会被水桶...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兰)   2021-01-24 22:42:00
我帮你翻译啦,没钱打官司,就不配得到正义,对吧?花越多钱能得到越多正义,只差没有直接给法官钱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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