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询问
表哥去年4月在我家旁边的面包店开车临停,
后来要离开时,
刚起步,有一台机车骑士从人行道骑到他车子前面煞车,
然后下车立刻向我表哥说他被撞到了,
下车时左脚刻意一跛一跛的,
而且完全没查看伤势,
就立刻走到旁边店家请路人报警,
结果路人没理他,他就自己打电话给警察,
接着很生气的要我表哥提出诚意来解决,
这时候走路换成右脚一跛一跛。
因为旁边就有医院跟其他诊所,
表哥原本想请他先去看看伤势如何,
但对方完全不理会,
只是一直要我们提出诚意
后来双方就去警察局作笔录,
因为表哥太惊恐,
对于笔录上对方说的内容完全承认。
(对方说他人车倒地,左脚擦伤)
后续表哥和保险公司想联络他谈和解,
都一直被拒绝,
对方很刻意的过了事发6个月后,不能申请车鉴时才提告过失伤害
表哥过程中都承认是他的疏忽撞到他,所以检察官就直接起诉
最近要到法院开庭
因为一直觉得不太合理,
所以请表哥去向市政府交通大队申请当时行车纪录器的档案,
结果交通大队查询后,
发现车祸当时的影片档还留在我们这边的交通分队,
那时候也没交给检察官,只有从里面撷取几张照片,
然后我表哥在被检察官讯问的时候太过紧张,
加上以为行车纪录器检察官看过了,
所以一切被告伤害的内容都同意
后来重新看了行车纪录的档案,
才发现对方种种不合理的行为
1.对方根本没有人车倒地,笔录时却这样说。
2.说自己受伤,车祸时却没有查看伤势的动作。
3.影片中很明显看的出来左脚跛完,换右脚跛。
4.旁边就有医院,却坚持不马上去检查或处理,而是去其他诊所
但现在已被起诉过失伤害,
表哥过程中也都承认过失,
对方又坚持不和解
一直说要我们给诚意
想询问还有没有比较适宜的解决方式,
是直接让法官裁定,
还是摸摸鼻子看对方要多少钱才愿意和解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