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应注意而未注意之霸王条款

楼主: kashima228 (承)   2020-11-12 03:13:36
回板上 应注意而未注意的文
你说的没错
确实这是有区别的
但 你有没有想过台湾人可悲的地方在于
今天你开车撞死人 就算对方妈的从路边忽然窜出来 对方闯红灯 你不幸撞死对方
不管你有没有错 就算你完全无责
对方家属一定会想办法要你赔钱啦 叭叭叭的事情就会一拖拉库的都跑出来
试问 该如何解决?
有保险 不够赔 通常 家属会要更多
没保险 完了 道义责任来了 结果还是要赔钱
好 就算没死人
人受伤了 甚至造成永久性伤害
对方还是要你负责
那你要怎么处理?
以上这些 属于民事部分
但 永远会受社会观感影响 道义上等等等
结果又变成你需要负担赔偿责任
就算对方全责 你无责 也一样
永生不得安宁
我觉得你先想想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啦
法律能解决的都是小事
不能解决的才是大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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