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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交通事故频传,交通部9/1起进行全国路口安全大执法,行人未依规定穿越道路等可
罚300元:另重点取缔汽机车未礼让行人,也预告修法将罚锾最高额度从3600元提升到600
0元。请问您认为行人未依规定穿越道路罚300元,合理吗?
以自己观察台北市状况,大部分汽车还是会礼让行人(机车不好说),然后我发现很多行
人都没在管行人号志,变红灯继续走(还不是走到一半,是斑马线起点),在行人多路段
右转车好不容易等到行人号志变红灯,结果行人还是持续通行,是不是很容易发生未礼让
行为
罚300根本不痛不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