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机车煞不住撞右转车 怒告他未礼让直行

楼主: golover (再見我的愛)   2020-08-23 14:07:43
机车煞不住撞右转车 怒告他未礼让直行车竟大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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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3 13:55 联合报 / 记者林伯骅/高雄即时报导
杨姓男子前年2月晚间开车从高雄凤山区凤林路,要右转进入凤翔一街38巷,后方机车也
抢快要直行过黄灯,因此擦撞,苏姓骑士惨摔倒致手脚都擦挫伤,事后怒以“转弯车未礼
让直行车”告杨过失伤害罪嫌。高雄地院却认定,汽车有放慢速度并注意到后方来车有一
段距离,尽注意义务,判杨无罪。可上诉。
起诉指控,杨姓男子2018年2月13日晚间10点多,开车在高雄凤山区凤林路往东,并要右
转凤翔一街38巷,但在路口未注意礼让后方的苏姓骑士先行,就贸然右转,使苏反应不及
,两车发生擦撞,苏因此人飞出去,造成右前臂、左肩挫伤及左肘、左膝挫擦伤等。
杨姓男子辩称,他到凤翔一街38巷口右转时,看见机车在前一个路口,想说该处红灯机车
会停下,有先确认距离很远,于是打方向灯并慢慢转过去,时速约1、20公里,但机车快
速骑来,他就煞车,只是两车仍撞上。
苏姓骑士证称,汽车有打右转灯,但当时要抢黄灯,所以看到汽车要转时,便往右偏且煞
车,但因车速较快、距离很近,煞不住而撞到汽车右前座处。
法官勘验事故现场照片、Google街景图,发现凤翔一街38巷不宽广,汽车右转时车速不到
20公里应可采信;再根据撞击位置偏向车头来判断,当时两车有一段距离,汽车几乎完成
转弯。
法官也对照双方证词,认为杨姓男子在右转之前已先驶至外侧车道,转弯时也放慢速度,
有注意后方来车并认为还有一段距离,才打方向灯缓慢右转,可认定他已尽一般驾驶人的
注意义务,他发现机车后也有煞停,不能单凭“转弯车未礼让直行车”指他过失。
心得:
直行车不是永远是对的,汽车已经完成转弯,这个判决对转弯车真是迟来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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