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情:
去年九月的时候,我骑机车在某路口与汽车发生擦撞,
牵扯到旁边的另外一辆机车摔车,造成机车车主擦挫伤。
发生当时因为肇事责任尚不明(我or汽车),
我跟汽车车主协议按照肇责来分摊第三方机车的赔偿问题。
二、三方损失:
汽车─轻微刮伤,人没事
我─左右转灯损坏,车体轻微擦伤;人擦挫伤(比较轻微,因为穿长裤)
第三方机车─车子是老车,后面再叙述;人擦挫伤(有开放伤口,因为穿裙子)
三、后续发展:
1.约一周后,第三方机车送修,初估金额8000元,汽车车主直接付清,说之后再分
2.约两个多月后,交通大队判定表出来,只有我的部分有明确肇责:
“疏于注意左侧车辆未保持适当间隔”
看起来是判定我全错,因此我直接汇8000给汽车车主,并且表明两清,往后不再联络
第三方机车部分,我跟对方表示,后续赔偿事项请跟我联络
对方说好
3.我问对方有寄收据给我吗?是否有需要约出来讨论?
对方表示“最近比较忙,等整理好会再通知”
4.今年7/31,就在我以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的时候,机车主突然寄了一封信给我,
说车祸相关明细已经寄给我,请查收和处理
5.总之现在就在处理中,但是遇到了一些问题......
医药费的部分已经转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有保第三人责任险)
后须还须处理的赔偿还有:
(1)工作损失:对方希望我赔偿半个月工作损失(约27k)
(2)精神赔偿:对方表示不会向我要精神赔偿
我问对方,是否能提供薪资证明及请假证明或出勤纪录?我希望依照实际出勤状况赔偿
对方只给了一张打马赛克的email截图
并且附上医院给的诊断证明书,上面记载:
“缝合撕裂伤(1.5cm)...宜休养两周...”
对方表示,按照诊断证明书上面记载去算即可,我应该赔偿他1/2月薪及全勤奖金1000元
还提醒我,信中有附公司的联络电话,我可以打过去问,他确实在这里工作
不过要是我去骚扰他们公司的人,就会告我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