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叙述一下事发过程,
行人:A是我,准备要过马路去对面牵车,有戴全罩&行车纪录器(还没开)。
汽车:B驾驶,从得来速出来预计左转,有行车纪录器。
https://imgur.com/puf67Nf
过程大概是,我要去对面牵车,过马路到中线后发现对向汽车B起步往我的方向过来,
完全没减速的把我撞倒,幸好起步速度不快只有手、脚、屁股挫伤黑青,
但应该是有撞到头,因为下巴的行车纪录器被撞掉摔坏了...,
不过安全帽外观看起来没事,
后续有打110 & 上救护车。
对方有保第一产物保险的第三责任险,应该是有出保,后来有接到对方保险的电话,
想请问我方后续跟对方谈时能要求哪些理赔费用?
1.我能要求精神赔偿这部分吗? 虽然都是小伤但也造成我好几天的行动不便。如可以多少算合理呢?
2.财损部分会全赔吗? 会不会跟汽车一样算折旧什么的。
3.谈和解是要我主动约对方保险吗?还是等对方约呢?
财损:行车纪录器$6300(有购买证明)、手机保护膜 $600(无购买证明)
人损:右手肘挫伤、左膝挫伤、右手挫伤、右臀黑青
医疗材料:棉花棒、OK蹦、除疤膏....$1300
急诊费$400(肇事者直接付掉了)
感谢各位~祝行车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