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新北和光汽车的交易经验分享
https://imgur.com/d9hE9of
地点:新北市中和区中原五街22号
从交车完到诉讼结束到今天(8/4)差不多满一年左右,先前一直就想分享了但
碍于时间因素及资料整理现在才po文
前提是我当时的车子(premio)被我操坏了,坏在引擎部份所以就直接不修了,
选择再换一台
因为还是要每天工作所以真的没什么时间去外面看车(这段时间只能先跟家人借车外出工
作),只能靠着下班时间在网络或app看一下车子
以下这位是我最后找到的业务然后才有接下来这一连串的故事
https://imgur.com/INPcDzX
首先原本已经约好了108/7/26上午要去看车了,当时钱都已经准备好了心想没什么大问题
的话就当天直接会过户(因为再过不到一周就是好兄弟月我不想那时牵车等一个月又太久
了),结果108/7/25晚上11点多这位魏小姐才line告知说我看上的车子同事收订了
https://imgur.com/VgxRWY6
总之经过一番交涉才知道他们是做代标的赚取代标价8%的服务费
https://imgur.com/lxuW3WY
https://imgur.com/nis5i3J
好!后来隔天早上就去行将拍卖中心挑了两台车就请对方帮我竞标了……
https://imgur.com/pGq1oy4
重点!!!在把3万保证金交给魏小姐时
我有先告知如果有拍到的话拍定单一定要拿给我,当时她的回答:好!
因为我从云林上去,在把保证金交给她之后我就走人了等消息,
没拍到3万的话会退保证金
后来2011黑色的用51万没标到魏小姐打电话过来问我2013要不要提高上限,之后考虑后我
提高1万的上限,结果魏小姐一直再叫我提高一点因为这台车状况算不错预算再提高点都
还划算,我直接回她:我还要给你8%的服务费耶!这不用算在里面吗?她就无言了……..
后来在回云林的路上魏小姐来电告知最后是53.8万得标
要我汇款到这个帐号
https://imgur.com/E0fm9KR
之后又传了以下一张要我汇款的明细
https://imgur.com/E6ODNdp
欸???等等当初LINE说好的是得标价加8%的服务费怎么又有一堆有的没的费用??税金不谈
魏小姐解释拍定费是拍卖公司收的不是她收的连请问关我屁事?!
当初没说就是没说一直跟我说不是她收的最后谈妥我出4000
还有拖车费当初这拖车费是要帮我拖到云林给我 但最后没拖是我自己北上取车一样照
收她改口拖车费是从拍卖中心拖出来的费用……
然后最下面5000是过户费 当天所谓的过户费就是有个业务带我去监理站验车过户然后中
午时又去吃牛肉面(这里我有点忘了强制险是我自己又掏腰包的还是5000里面出的)
在汇款前魏小姐说5000会多退少补结果是没退没补,
我要求当天的明细她也拿不出来直说5000刚好!
接下来以下就是诉讼问题了
还记得我前面提到我要‘拍定单’吧!魏小姐后来一直没拿给我也没传给我,
各种推拖理由甚至叫我自己去新北公司找会计要
https://imgur.com/SNDQxdP
只一直说她很忙之类的最后直接放大绝:已经交车了没什么应该帮我做的了!!!
https://imgur.com/MvRsMLO
套一句乡民说的话:好大的官威啊!! 还是该公司传统就是这样呢?!
所以等不到拍定单后来我就直接提告对方诈欺我也不是无脑提告….
https://imgur.com/cawDBRo
因为行将拍卖的拍定价还有一些拍卖车的资讯一般人是查不到的
必须是会员才能看到,重点是行将公司对很多资讯几乎都是保密的,
我有去电问过他们的拍定费是多少行将的回答是:
‘看当初代标的业务跟我说多少就多少他们不管’
我…………………
总之我后来有叫人帮我查到我那台车得标的金额是51.9万并非对方说的53.8万
因为我认为对方有灌水所以后来就在108/8月初我去虎尾地检署提告对方诈欺
提告后有去虎尾开一次庭做笔录然后…这案件就转到新北了
(这边说一下我后来有问法律相关人事表示诈欺案的办案权是在被告的所在地
所以才会转去新北)
之后转去新北我以为会有再开庭或是两方对质的情况结果没有…
不久我收到对方的不起诉通知
https://imgur.com/WLNgeA6
https://imgur.com/97auGIc
https://imgur.com/PVaCKTb
大意就是对方解释我查到的这台车牌8597的确是51.9万得标没错!
但这台并非他卖我的那台车(我在过户时换过车牌)
我查到的这台车只不过是跟她卖的车是同款式同年份同颜色
但中古车一车一况所以她卖我的车子价格不一样甚至比较贵也是正常的…
检察官:喔~那的确不是诈欺
我想这检察官好像搞不清楚我们的交易过程…
我是代标耶!不是一般买卖中古车耶!而且检察官只要用车牌查一下
我买的车跟她卖的车是不是同一辆就很清楚了(我有附行照资料)
所以我后来再议又传一次我的行照及拍定资料用引擎编号对照是同一台车
高等检查署才又发回重审…
再次审理时我想说应该会传我一次吧?!所以我一直等著……
但等到最后一样只又寄了不起诉书过来
欸?!证据那么清楚了为什么又不起诉?!
https://imgur.com/FBmv3QL
https://imgur.com/02aTh4l
这次的大意是:魏小姐表示公司竞标作业是两人分工进行的,
去现场竞拍的是另一位周先生从头到尾只有周先生知道得标价魏小姐并不知道,
所以53.8万的价格是周先生把一些手续费规费等加上去后的金额
她误以为是53.8万是得标价所以才有所落差并不算有心诈欺…结案
我后来一样有再议 理由是一开始魏小姐传给我的单子是明确用53.8万去*8%算服务费
所以可以证明对方是确切认定53.8万是拍定价
(如果周先生没不告诉魏小姐确切的拍定价那魏小姐该怎么去算8%的服务费呢?!
检察官没想到这点吗?!)
可是高等地检署就是大概把新北地检署的不起诉理由再抄一遍这样 驳回
以上的诉讼过程传了两次魏小姐出庭‘说明’两次而我一次都没参与到然后就结案了两次
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正常的诉讼程序台湾的司法真的让我大开眼界……科科
感想:在司法认定卖方因双方造成的误解不算是诈欺唷!! ^.<
总之以上就是我与新北的和光汽车交易过程
让大家参考一下其余的就不多说了……
不知道有没有大大还有其他问题要问的 如果还有其他不清楚的话再推文问好了
最后我在打这篇文章到这里时去查一下新北光和汽车资料居然有亮点耶!
https://imgur.com/Zbj4ykC
成立日期居然是108/11/20?????????????????????????
可是他们卖我的时间是108/7/26~31相差了3.4个月左右这样是可以的吗?
还有那个魏小姐明明只有居留证号而已可以工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