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车祸 过失伤害 以刑逼民

楼主: leemingjing (免惊)   2020-08-01 00:21:50
首先大推Bboykeyes网兄为民除害义举,小
弟也常有同样想法,但无此勇气付诸行动。
取而代之的是将检举列为每天行程一部分。
但毕竟是一个人努力,效果有限,而且不小
心花太多时间检举老婆大人又会抱怨。
而受此文启发,相信现实中有很多不齿低端
用路人的同志(?),不知如果大家捐款成
立一个“交通违规检举基金会”,有钱的出
钱,雇工读生进行检举,不知这样有没有搞
头?会不会比检举义工单纯化闲暇时间更有
效率?
不知这样有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也希望有法
律专长网兄能够提供意见。
※ 引述《Bboykeyes (羽)》之铭言:
: 看完您的文章,
: 您的结论是要安抚太座。
: 我先说结论,
: 您太座担心的过失伤害罪:就是罚钱而已。
: 犯罪被判缓刑,
: 或是六个月以下得易科罚金的罪,
: 不影响被告将来出国及良民证核发。
: 一般人所说的“前科”,
: 大概印象就是被判刑就是有前科的意思,
: 但依照现今相关法规,
: 并未就前科有相关定义或解释,
: 因而就前科之定义有很多说法。
: 一说以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即俗称之良民证)为主,
: 记载有无刑事案件纪录来判断是否具有前科。
: 比较复杂就不多谈,
: 自己Google找找吧。
: 但,
: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并不会记载所有之刑事案件。
: 而判‘缓刑’或是‘易科罚金’之罪并不会纪录在警察刑事纪录证明。
: 因此即使犯罪被判缓刑或是六个月以下得易科罚金之罪,
: 都不会影响被告将来出国及良民证核发。
: 车祸案件就是最常碰到的例子之一,
: 因为只要你不是零肇责,
: 就会有过失的问题。
: 大概是这样吧,
: 我这五年来,
: 除了今年之外,
: 每年都2~3件车祸案件在跑。
: 因为我不是防卫驾驶,
: 我只要看时间允许我做笔录,
: 接下来几天应该没什么重要事情,
: 权衡我不可能全责之后,
: 碰到那种违规硬切的我就会直接撞下去,
: 所以这种案件看多了。
: 补充说明一下,
: 碰到稍微严重的车祸(我自己的定义是车辆车祸后不能行驶),
: 建议当天笔录完就去验伤,
: 至少对方如果咬你刑事你可以反咬,
: 通常99%对方最后也会撤告避免浪费时间。
作者: koreapig5566 (大声陈平伟)   2020-08-01 05:25:00
网络上最爱乱教人用刑逼民来逼和解或凹赔偿但大多都在浪费自己时间也讨不到比较多钱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20-08-01 08:56:00
让工读生依sop符合条件撞人比较有效目前的乱象就是垃圾们觉得乱切一定会被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01 11:30:00
不知道耶,不过我觉得.....B乡民做的事情,不就跟一般大车学长做的事情没两样???人家大车学长也不怕你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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