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由:
原先两位家人A、B合资购车,约定由A挂名车主谈保险,后续车辆由B完全使用但需负担所
有油钱维修保养与税金。(因为A完全不会开车、觉得帮忙出钱可以使唤B当司机)
后续双方反目,A向警局报案车辆失纵去向不明(车牌登录警政云端系统协寻)且提告B侵
占车辆拒绝归还,导致B无法再使用车辆(被拦查就是现行犯)。
B于侦查庭时举证车辆为双方合资,以及后续维修保养税金等单据,且A无法提出曾经实际
使用车辆证据,只是跳针车子挂他(A)名字就是他的,结果B获得不起诉处分。
后续:
B希望警方能将车牌从警政云端系统注销,恢复车辆使用,但A拒绝协助,警方也说仅限车
主能提出注销。且A拒绝过户车牌,除非B提出补偿金额,但换B不爽只接受无偿过户,宁
愿车子摆到烂后面税金给A继续缴(A碰不到车子也无法从B取得车牌)。
问题:
从旁观角度就是A在恶搞B成份较大, 侵占其实有诬告嫌疑(A一直知道车在B那),
没有其他方法能让B恢复车辆使用吗?
补充:
1. 我不是B,A做人太失败越来越多亲属不挺他。
2. 当初款的时候A坚持只考虑BMW和奔驰,B认为国产车就好,最后是B要开要养所以买国产车。
3. 承2,双方翻脸的时候A就开始放话说那辆车不是他要的他也不会想要,如果车在他手上就拖去报废,接着说要无偿过户给B,等到B出面要配合办过户了,A又改口说要讨回一些损失,出尔反尔无限循环一直到闹进法院...
4. A拿不回车牌,才无法申请停牌或注销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