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02 条
: 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行进、转弯,应依下列规定:
: ......
: 八、对向行驶之左右转车辆已转弯须进入同一车道时,右转弯车辆应让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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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弯车辆先行,如进入二以上之车道者,右转弯车辆应进入外侧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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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转弯车辆应进入内侧车道。
其实这个法规有个盲点,
如果左转车要左转的时候,对向同时有直行车和右转车,那路权应该怎么办?
假设我是右转车,我看到对向有左转车,
我不知道同向内线那台车是要直走还是左转,
如果同向内线要直走,此时对向左转失去路权,所以我可以右转,
如果同向内线要左转,此时对向左转车取得路权,所以我要让。
也就是我需要先检查对向有没有左转车,再检查同向内线车的意图,
我才能知道我有没有取得右转的路权,这有一点奇怪。
还是把左转车的路权放到最后比较正确,
左转车就是得等到对面所有车都走了,才可以左转,
就像是日本那样,我都怀疑是不是当初法规左右照抄所以才变成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