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正式提告,下午我去做完笔录。负责的员警说有找到一只监视器从侧面拍到事发经过,
虽然距离远了点,不过还算清楚。
画面上我在右转车道停下来打方向灯等灯号要右转,起步才刚打方向盘他就从右后方切进来
,幸好我速度不快所以他只是左脚擦伤。
看了推文的建议,我刚刚跟对方联络说我愿意提供5000元做合解金,但对方说过失伤害的罚
金搞不好都不止5000,他开了二万五叫我考虑看看。所以接下来我想让保险公司处理和解然
后走该走的程序。
只是员警说初判法院好像不采纳,因为对方提告了,车祸鉴定让法院通知就好。所以我现在
是不是不用申请鉴定等开庭就好?
在此也感谢在推文提供建议的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