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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艺人王阳明与友人驾驶“未挂前牌”的FERRARI 488 GTB上路,被警察拦下却没有受
到任何开罚的影片引起热议。相比去年发生的新闻,一辆MERCEDES-BENZ S550同样是没挂车
牌上路,最后却遭销毁处理。为何有着截然不同的下场,就让我们来看看三种不同情况下罚
则的差异。
情况一:已领有号牌而未悬挂或不依指定位置悬挂
依照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12条之7,已领有号牌而未悬挂或不依指定位置悬挂。得以罚款3,6
00元到10,800元,并禁止其行驶,且吊销牌照。这一次488就是属于这条规定,他是已经验
车领有牌照,只是未依照规定悬挂在规定的位置,理应当下即会被停驶开罚并吊销其牌照,
由于影片经过剪辑并不了解当时实际情况,在此就不深究警察执法是否有合乎规定。而并不
是没挂车牌会被开罚而已,其他包含悬挂的地方是否明显、有没有翘牌,都有可能依照未依
规定悬挂车牌而开罚并吊销车牌被吊销之后就需要到监理机关去重新的验车才能够领取
牌照。所以不管是蓄意或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都是要依照监理站出厂的样式悬挂车牌才得以
上路,不然都是有可能面临罚款及吊销牌照的情况。
情况二:未领用牌照却上路行驶
依照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12条之1,未领用牌照行驶。得以罚款3,600元到10,800元,并禁止
其行驶,第一款中属未依公路法规定取得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且车辆没入。去年的S550就是
属于这个状况,关键的是他是刚下港口就开上路,并没有经过ARTC的安全审验才会最后变成
没入且销毁的状况发生,因为贪图一时方便所以没有使用拖车运载,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情况三: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
依照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12条之3,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得以罚款3,600元到10,8
00元,并禁止其行驶,并扣缴牌照。且依照刑法第212条伪造、变造护照、旅券、免许证、
特许证及关于品行、能力服务或其他相类之证书、介绍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代表如果是使用自己做的车牌而非政府机关合
法发放的车牌,不但要面对罚款,也会受到刑法上的制裁。更别说使用伪造大牌的车辆一样
会受到因为未依公路法规定取得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且车辆没入的可能。所以千万不要以身
试法,为了贪图一时的方便而导致自己的爱车被没入销毁。
情况四:牌照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
假设今天小明有一台大改A车是正常有大牌的,但他为了验车方便,买了一台同款B车,在上
路时开着A车悬挂B车的车牌而被警察拦下,则会被依照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12条之5,牌照
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得以罚款3,600元到10,800元,并禁止其行驶,且吊销牌照
。而且是两台车都会分别开单以及吊销车牌。
换一个情境,假设今天小明的A车是自行从国外进口,且未依公路法规定取得安全审验合格
证明,那他不但要因为B车的牌照借供他车使用,而被开罚及吊销牌照,同时A车也要因为并
没有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上路而没入销毁。
心得/说明:
之前的影片其实就已经争议蛮多了,在马路上飙车竞速,这一次因为警察的事情全部一起被
新闻台拿出来鞭尸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