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前面有一篇在讨论公园夜间红线停车的问题
于是小弟就google了一下
发现原来有轻微违规只劝导不举发的相关法条
像是红线0-6时停车、红线上下客货,只要无妨碍人车通行就免予举发
真的是颠覆小弟先前对于法条的理解
不过仔细想想也算是政府给货运大哥跟运将大哥一个方便 算合理
但无妨碍人车通行这一点感觉就很难判定
也有可能一般人会滥用这个细则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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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
https://tinyurl.com/uz7hj3w
第 12 条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节轻微,以
不举发为适当者,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务人员得对其施
以劝导,免予举发:
(前略)
五、驾驶汽车因上、下客、货,致有本条例第五十五条之情形,惟尚无妨
碍其他人、车通行。
六、深夜时段(零至六时)停车,有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情形。但
于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违规停车或停车显有妨碍消防安全之虞,或妨
碍其他人车通行经人检举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