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概念市区跟高速公路都可适用
台湾人很多眼盲,看到临车道就算打了方向灯还是故意给你关门,导致要变换车道的车只能
持续减速,然后后方车流开始回堵。
为方便说明,想变换车道的暂称A车
想关门的临车道后车称B车
高速公路:
A车先从后视镜观察B车,只要空间够,通常抓50~100公尺的车身,,安全距离且确定B车没
有接近中,打完方向灯【马上】切换过去,这个动作最好在2秒内完成。
也就是说,就算B车想关A车门,还来不及踩油门,A车就完成变换车道动作。
平面道路:
尤其车水马龙的市区道路,在大家速度都慢的情况下,B车只要没含煞车就轻轻松松关A车门
。
这时候A车要先提速跟上前车,并且跟隔壁车道的B车拉开大约两个车身的距离,然后打方向
灯同时车头就切进去,这时候B车可能才正准备踩油门,空间通常绰绰有余。
以上动作只有两个重点
1. 安全距离一定要够
2. 相对于临车的车速是较快的
3. 动作要快,不能迟疑。
大家仔细回想,其实很多车祸发生在变换车道而双方速度相同,不知道对方动向时。
A车其实动作够明确且够明显,B车通常想逼车或关门就会来不及。
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些是谬论,但是没办法,社会上喜欢关门且视方向灯无物的人更多,为了
让行驶更有效率,只能表现得更【主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