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北车祸特斯拉失控波及路人 1女童当场死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1-21 11:40:29
我发现有人搞不懂 在道交规则上 路人路权的相关规定 还是写一篇给法盲看好了
(觉得好累很多人都不跟讨论法律跟道交规则 然后全凭自己的感觉跟脑盲的判断)
本案一开始的时候是在讨论 行人未按规定走行人穿越道有没有违规的问题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34
行人穿越道路,应依下列规定:
一、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须经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范围内穿越道路。
因为人行穿越道距离了本案行人有超过100公尺 所以只能说他们这样走没有违规
但是不代表他们这样走 有等同走行人穿越道的优先路权好吗
仔细看第六款
六、在未设第一款行人穿越设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时,应注
意左右无来车,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简单来讲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当然拥有绝对路权没有问题
但是行人不走行人穿越道时 其实等同跟转弯车一样的路权 必须注意左右无来车才能穿越
一堆智障不看 交通安全规则 在那边讨论路权
有超速绝对是错的 这没有问题 没有人要为黑车护航 或是 说超速没问题
我看到的是一堆智障在说 像银车那样的开法没有问题 很正常 过失没有很大
甚至护航银车开法是正常人 这才是我最害怕的 怎么一堆人完全没有交通安全观念
然后又开始有扯本案中的行人路权 在完全没有先查询过道交规则的情况下谈行人路权
行人在行人专用的通行区域上 拥有绝对的路权 这没有问题
你在斑马线就算闯红灯都不会让你分摊到全部的肇责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97600
李文雄说明,“帝王条款”生效的前提是行人正常穿越斑马线,未有闯红灯、无故停留、
玩耍等举止,如仍不幸被撞到,驾驶人须负全责;反之,行人未按规定而出车祸,则须负
担部分肇责。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33725
行人过马路要走行人穿越道,主要是这个“斑马线”会提供法律保障,只要走在上面被车
辆撞上,肇事车辆必须背负较大的责任。不过这保障行人的“帝王条款”也不是不能挑战
,如果行人在斑马线上违规,像是闯红灯违规被撞,还是得负担三成责任。
因为在道交条例是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
人先行通过者,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即俗称行人的“帝王条款”或
“绝对路权”。
但前提就是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
本案中的小妹妹是已经停在分隔岛上 自然没有侵犯来车路权的问题
但是不代表小妹妹就有权继续在有来车的车道上前进好吗 这种无行人穿越道的路口
是行人要礼让来车 等无车才能通过 道交规则写得那么清楚 就是有人在那边乱扯
行人路权最大 什么比支干道的路权还大 你驾照真的不是用鸡腿换的?!
作者: MartyFriedma (Marty Friedman)   2020-01-21 12:08:00
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 罩责怎么分讲一下
作者: WestDoor0204 (路人乙)   2020-01-21 12:08:00
给你推,建议法盲脑盲收看,自由心证的一堆
作者: dragonking02 (Nagy)   2020-01-21 13:01:00
交通规则不也说不能超速了?还有你的等同,依据是法律判例还是法律见解还是法条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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