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奇怪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要为特斯拉车主说话 而是宣导正确的观念
那就是 转弯车 真的路权很小 如果在没办法确认对向完全无车或没号志的情况下
能够用右转就右转 尽量不要左转
第一个是 你左转会承受比较大的车侧撞击的风险
第二个是 如果你用右转至少后车比较高的机会是撞你的车屁股
我个人是几乎不可能没有号志灯的地方左转 因为左转要注意的是两向的来车
如果真的要左转我会选有 左转号志的地方 不然至少也要有红绿灯比较安全
前面的文章有人说 像银车那样把车头慢慢噜出去 侵犯车道的方式来确认两向来车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以前老人可能觉得我只要把车噜出去到中心点 或是 我车转过去了 你直行车就要让我
但是在修法后 这件事情就不存在了修法精神就是你转弯车就是要让到对向无来车的程度
我是不知道在一个速限50km的地方 就算是开80km上下就被叫飙仔的逻辑是啥
但是很多人的观念是似乎是觉得银车头推出来 黑车就一定应该停下来让银车过
甚至还有人说银车头出来了 所以路权变成银车的 是看过的车祸太少吗
这种车祸假如是黑车撞击银车车侧 肇责仍然是银车 (更何况本件是银车撞黑车)
这就是政府一直宣导 转弯车要礼让直行车
因为很多人观念都停留在我转过去 我车头出去了 直行车就是要让
http://enews2.ntpd.gov.tw/Web/html/164/t/t-01.html
转弯车应等同向或对向无来车或来车距离尚远才可以转弯,不可抢先在直行车之前转弯
,如果因为未遵守上述原则而发生撞击直行车或被撞的状况,实务上的鉴定结果对转弯车
会课予至少70%的责任,尤其在直行车没有超速的情形下,转弯车则需要负100%责任。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618
,最重要的是路权观念,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以承德、民族西路口号志化路口为例,
除依号志指示行止外,应怎么做才确定转弯车有“让”直行车呢?一个简要的原则是:转
弯车应等对向无来车或对向来车距离尚远才可通过;m至于转弯车的停等位置,若绘有左弯
待转区标线,应在其范围内等待左转;若无,则应于本身行驶车道延伸线之中线位置停等
,不可停于路口内对向来车车道延伸处,以免被对向直行车撞及。
https://tinyurl.com/u6q93s8
交通局特别呼吁驾驶人:转弯车应让直行车是没有例外、没有条件的,因此,车辆要左、
右转弯时一定要先让后方直行车先行并应打方向灯,确认不会与同向车辆擦撞后才可转向
。左转待转时,也要让对向来车,否则被撞后,还要负全部肇事责任,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
银车绝对有过失 特斯拉因为超速也有过失 我是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帮银车说话
特斯拉有超速一定会有肇责 但是银车的过失是懂车祸处理跟肇责分析的人都知道
不可能是正确的开车方式 而且保证绝对会有肇责
但是却有人一直说银车开车方式并没有不对 到底是想害多少人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