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北车祸特斯拉失控波及路人 1女童当场死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1-20 09:10:05
另外我觉得其实懂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这条法律的人 应该很少
(除非相关从业人员或是专业工作者比较会研究外 一般人考完试就忘了)
有人在讨论转弯车 转弯时机的问题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618
转弯车该怎么转才合交通规则 要看这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在旧的交通规则里面 本来确实是有
“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但直行车尚未进入交岔路口,而转弯车已达中心处开始转弯,
直行车应让转弯车先行”
结果在民国95年以后就修法砍掉了 也就是在民国95年前 转弯车已达中心点开始转弯
直行该让转弯先转 但是民国95年以后 转弯车无论如何就是要让直行车先走了
前面某人讲的严重超速就是这个罕见判决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426
承办法官勘验监视光盘,发现梁车严重超速,已属极度危险的违规驾驶行为,衡酌人类肉
眼对迎面而来物体的速度反应较慢,相隔距离愈远愈不易察觉其确切速度,认定谢开始转
弯前,实难察觉距离50公尺外梁汽车是以异常高速驶近,而做相对因应措施,认定罪证不
足,并由高雄高分院审理,届时判决结果备受瞩目。
有兴趣的可以查 108,交易,44 这个判决
这个路口跟本案的速限都是50km 看看法院认为要时速要到多少才到转弯车无法注意程度
然依其距被告汽车至少50公尺之反应距离,竟已无法采取和缓减速甚或紧急煞车之避免碰
撞措施,只能偏右斜行,终猛烈撞击上开建筑物之角柱,堪以想见告诉人汽车之车速极快
,甚达到难以操纵之程度。本院再以每0.1 秒即截取影像画面1 张之方式连续截取行车纪
录器所摄告诉人汽车之行进过程,可见告诉人汽车之车头从驶入基准大楼前方阴影处
(见交易卷第119 页编号1 截图)至驶进前揭案发路口西侧机车停等区(见交易卷第12
8 页编号21截图),共截出21张图(见交易卷第119 页至第118 页),经核算系以2 秒
时间通过上开路段【计算式:0.1 秒×(21-1)=2 秒】,以基准大楼东缘距案发路口
西侧机车停等区之西缘白线之长度50.46 公尺计算车速(即最有利于告诉人算法),核
认告诉人汽车于案发时之行车时速至少达每小时90.83 公里【(50.46 公尺÷1000)/
〔2 秒÷(60×60)〕≒90.83 (以下四舍五入)公里/ 小时】,远超过该路段每小时
50公里之行车速限。
该案车速到90km 如果本案是80km 构成所谓的严重超速 还是要看后续法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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