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市区“走左转道”超车 罚18000扣车

楼主: aki1023 (秋月)   2019-10-21 20:47:13
原文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20/1561251.htm
原文内容:
独/市区“走左转道”超车 罚18000扣车牌还要道安讲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4VD9tTEbB4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市区车多易塞车,陈姓男子开着借来的小客车行经南区时,为抢快走左转道超车,结果在
中线直行车赶紧将车右偏闪躲,但后照镜仍遭碰撞。警方认定陈男已属危险驾车,依法开
罚18000元、违规记点及参加道安讲习,该车还要吊扣牌照3月。陈男与车主不服提行政诉
讼,但法官认为警方开罚有理,驳回起诉。全案可上诉。
台中市因大众运输网不足,民众仍习惯开车出门,每到上、下班时间及假日,市区重要道
路经常性大塞车,违规乱象到处都是。不少民众为了贪快,经常将左转专用道当成超车道
,快到路口时才硬切回直行车道,十分危险。
判决书指出,一名民众今年1月2日下午3点多,开车行经南区忠明南路往南快到复兴路口
时,左方一辆白色福特FOCUS小客车,竟突然从外侧左转专用车道硬切到中线。他立刻将
方向盘往右打闪避,但左后照镜仍遭对方的车身碰撞,对方竟理也不理,直接往前方开走
。民众认为该车违规行为太危险,拿行车纪录器影片向警方检举。
警方据此认定该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突然从内侧车道驶入中线车道,让检举人车辆
让道驶入外侧车道,已足以影响或危及其他用路人行车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43条第1 项第3 款“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
依照车籍资料,先对陈姓车主开罚18000元,吊扣汽车牌照3月,违规记点3点。并应参加
道路安全讲习。
陈姓车主接到罚单后,向警方异议称,当时车是借给陈姓男子使用,警方改将开罚对象改
为陈男。2人向警方申诉不成,接着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诉讼。陈姓车主认为,开车的是
陈姓男子,身为车主哪来过失,声明罚单撤销。
法官勘验过影片及警方资料后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 项第3 款、第
4 项规定“吊扣汽车牌照”处分,是针对汽车所有人所设特别规定,在汽车驾驶人与汽车
所有人不同时,即系采并罚规定。陈姓车主未管控陈男驾驶行为,将车交给他违规使用,
未尽担保其驾驶行为合于交通规范及监督控管之责,陈姓车主显有过失,警方开罚依法有
据,驳回起诉。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每次去桃园洗个车一条中华路短短三公里大概有30台喜欢开左转道抢快
然后等到路口多时相号志就疯狂插队完全没有在管你中线是不是很多车
根本就是把中线道乖乖排队的人当智障,检举送好送满不手软
如果道路设计不良(一下有左转一下没左转)的话就都开中线就没事了
抢快是爽到自己可是也不会因此减少车流量
祝福那些在左转道插队抢快的一路好走平安顺遂家里不会出事情^^
*转录新闻/情报,必须附上原文及网址连结及心得或意见30字(不含标点符号)*
作者: chandler0227 (钱德勒)   2019-10-21 20:52:00
本来就该罚,一堆小黄把左转专用道当超车捷径
作者: qweertyui891 (摸鱼厨师)   2019-10-21 21:54:00
作者: gowellplayer (gowellplayer)   2019-10-21 23:25:00
士林这种王八蛋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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