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之铭言:
: 103-1条款确定上路!Uber发声明:无比失望 缓冲期将维持正常营运
: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 交通部宣布《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03条之一(Uber条款)将于6月初上路,对此,
: Uber发出声明表示无比失望,强调交通部的回应完全忽略大众选择,以及公共政策参与
平
: 台中的7000多则民众留言意见,并且会为平台代雇驾驶和中小型租赁车行带来无谓的财
务
: 负担,也限制消费者选择。Uber强调,在缓冲期间仍会维持正常营运。
: 对于交通部宣布Uber条款将上路,Uber表示,交通部认为这草案是解决Uber的争议,但
他
: 们不予认同。Uber说,该草案高度冲击大众权益和交通产业发展,然而却几乎没有经过
任
: 何的咨商就通过;在7000多条民众留言中,交通部认为没有任何值得采纳修改之处,Ub
er
: 也认为难以置信。
: Uber表示,当Uber开始在台湾营运时,台湾尚未有法规规范网络叫车服务,2017年也已
经
: 接受合理纳管,至今与合作租赁车行的营运模式完全合乎法规,Uber强调拒绝任何指涉
他
: 们是非法营运的说法。
: 在缓冲期间,Uber表示会依旧维持正常营运,并且尽力为每天仰赖这个平台的代雇驾驶
、
: 租赁业伙伴和乘客提供服务。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28/1455042.htm
: 不知Uber后续会有什么调整改变
: 现在多数台湾人都爱叫Uber也比较便宜是事实
: 不知大家对此看法如何
大家好像多从“出租车司机”的角度评论这件事情。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受影响最大的是不是车行呢?第一、目前出租车多要选择靠行(个人
出租车门槛高),被车行抽%,第二、如果UBER坐大,传统出租车多转型成线上平台叫车
,车行势必式微。
而且,整件事情的盲点在于UBER不是传统出租车、也不是传统出租车车行,可是政府机关
却希望UBER尊重现行车行业者的体制、按照现有体制经营。
所以,消费者权益不过是假命题,维护少数人的利益(打着公平竞争的大旗)、避免UBER
形成类似GOOGLE、FB此类的外国人强权,或许才是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