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的车子在路上跟人擦撞
对方(toyota vios)的后照镜断掉
自己的车子(BMW)则是后照镜壳轻微擦伤 但镜片因为掉落地面破掉
跟认识的维修厂询问后 有找到镜片可以直接装
大约只要两千多元
但是如果回原厂修 只换镜片的话 就要3万多元..... 打折后是2万6
(我还跟他特别强调 转轴可以转 壳没破 方向灯也正常 盲点侦测也正常
就只是镜片掉了.. 我只要装一个新的镜片要多少钱
超级扯 那整只后照镜总成 不就要8万? 还是10万[email protected]@ 进口车维修费真的很夸张..)
对方的车子也同意去我们那间认识的维修厂修 开去估价换新的后照镜+烤漆 约2400元
有保乙式车体险+第三人任意责任险
车体险保费刚缴而已 大概是7万多
第三人责任险则大概一两千元
如果这次直接出险 (包括修自己的车子) 那么到时候就算我们的责任比较少
就算责任只有10% 隔年的保费同样都样上升约1万5千元
考量 2000与15000 的差异
所以家人考虑直接换副厂的镜片就好 然后自己付钱 这样不用出车体险
(因为他觉得那个跟安全无关 功能也都没差 只是奇摩子问题的话
没有一定需要换原厂的)
那么问题来了 所以我们应该要不出险 然后自己跟对方谈
等责任初判出来之后 看责任的比例如何 再去赔对方
还是 我可以只出险第三人责任险 然后车体险不要出?
(因为第三人的保费本身就不高 就算明年增加20%也才几百元)
所以保险公司会去跟对方谈
但我出了第三人责任险的话 出险记录应该只会记录在第三人责任险的部分吧?
还是 是一起计算的?
我认为 应该是分开计算才合理
但我又想到一件事情
之前有人跟我说 系数是跟着人(或公司)跑的
所以如果某一个人名下有多台车 那么每一台都会用同样的系数
是认人 而不是认车
因为那个保费计算的方式 之所以你出险 隔年保费就会增加
是考虑到驾驶(或车主)的肇事机率(也就是保险公司的风险系数)
那么该数字应该是你有发生事故且非零责失 被保险公司知道之后 就会增加吧?
(当然 如果你都没出险 即便警察那里有记录 保险公司也不可能知道)
所以我是不是就算只出了第三人责任险 隔年责任险跟车体险的保费都会增加?
因为保费计算的时候 是用同一个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