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82474
原文内容: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陈姓女子开车途经台中市北屯区,与女机车骑士擦撞,女骑士
受轻伤,陈女没有报警,没有留下联络方式,也不说自己就是肇事者,她仅留在现场观看
,路人通报救护车将女骑士送医后,陈女随即驱车离去。警察调阅监视器查获陈女涉案,
台中地检署依肇事逃逸罪起诉,法院却认为,肇事逃逸罪的立法旨意,是防止肇事者逃跑
,延误伤者送医时机与存活机会,路人既已通报救护车,女骑士获得治疗协助,陈女行为
或有不当,却不构成肇事逃逸罪,判决无罪确定。
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判决陈女无罪确定。(记者张瑞桢摄)
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判决陈女无罪确定。(记者张瑞桢摄)
判决书指出,陈女去年1月25日上午开车肇事后,只有下车观看,不报警、没叫救护车,
也不说自己就是肇事者,救护车是由路人通报而来,女骑士进入救护车时,陈女也只有探
头往车厢内看数秒,救护车驶离现场之后38秒,陈女也迅速开车离去,又过了14分钟,员
警驰抵不见肇事者,调阅监视器,发现是陈女肇事而法办。
台中地检署侦查时,陈女不否认她只是在旁观看,但她辩称无肇逃的犯意,检方认为,陈
女没有报警给予女骑士救护,没有留下联络方式,也没有征得女骑士同意才离开,见救护
车离去,员警尚未抵达,陈女就迳自开车逃离现场,依刑法肇事逃逸罪起诉,可处1至7年
徒刑。
台中地院一审时,陈女没有出庭,法官认为,肇事逃逸罪的立法与修法精神,是希望肇事
人留在现场,给予伤者救护协助,避免肇事人心存侥幸而逃逸,导致伤者延误就医,影响
存活机会,此法律要保护的法益,是被害人的身体生命,不是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求偿权利
,也不是要求肇事者要坦然接受司法审判。
法官认为,此案既有路人通报救护车,女骑士获得医疗协助,陈女未协助、未报警,不透
露自己是肇事者,甚至在员警抵达前就离去无踪,行为或有不当,但仍不构成肇事逃逸罪
,据此判决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维持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