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撞伤人留在现场看热闹 她肇事逃逸获判无罪

楼主: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9-05-08 00:24:42
原文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82474
原文内容: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陈姓女子开车途经台中市北屯区,与女机车骑士擦撞,女骑士
受轻伤,陈女没有报警,没有留下联络方式,也不说自己就是肇事者,她仅留在现场观看
,路人通报救护车将女骑士送医后,陈女随即驱车离去。警察调阅监视器查获陈女涉案,
台中地检署依肇事逃逸罪起诉,法院却认为,肇事逃逸罪的立法旨意,是防止肇事者逃跑
,延误伤者送医时机与存活机会,路人既已通报救护车,女骑士获得治疗协助,陈女行为
或有不当,却不构成肇事逃逸罪,判决无罪确定。
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判决陈女无罪确定。(记者张瑞桢摄)
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判决陈女无罪确定。(记者张瑞桢摄)
判决书指出,陈女去年1月25日上午开车肇事后,只有下车观看,不报警、没叫救护车,
也不说自己就是肇事者,救护车是由路人通报而来,女骑士进入救护车时,陈女也只有探
头往车厢内看数秒,救护车驶离现场之后38秒,陈女也迅速开车离去,又过了14分钟,员
警驰抵不见肇事者,调阅监视器,发现是陈女肇事而法办。
台中地检署侦查时,陈女不否认她只是在旁观看,但她辩称无肇逃的犯意,检方认为,陈
女没有报警给予女骑士救护,没有留下联络方式,也没有征得女骑士同意才离开,见救护
车离去,员警尚未抵达,陈女就迳自开车逃离现场,依刑法肇事逃逸罪起诉,可处1至7年
徒刑。
台中地院一审时,陈女没有出庭,法官认为,肇事逃逸罪的立法与修法精神,是希望肇事
人留在现场,给予伤者救护协助,避免肇事人心存侥幸而逃逸,导致伤者延误就医,影响
存活机会,此法律要保护的法益,是被害人的身体生命,不是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求偿权利
,也不是要求肇事者要坦然接受司法审判。
法官认为,此案既有路人通报救护车,女骑士获得医疗协助,陈女未协助、未报警,不透
露自己是肇事者,甚至在员警抵达前就离去无踪,行为或有不当,但仍不构成肇事逃逸罪
,据此判决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见解与一审相同,维持无罪确定。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9-05-08 00:30:00
以后都逃逸好了
作者: HeeYoun (Heeyoun Ahn)   2019-05-08 00:31:00
以后肇事者都会装没事在路旁看热闹了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9-05-08 00:31:00
这个判例 大家要记好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9-05-08 00:33:00
陈女得知路人已通报所以才未主动通报?
作者: HD0621 (HD0621)   2019-05-08 00:33:00
所以以后没目击证人 就 在旁边看热闹?
作者: YellowC (无状态)   2019-05-08 00:33:00
到底为什么要在旁边看又不打电话叫救护车
作者: applekiwi (最喜欢我的小bubu)   2019-05-08 00:38:00
应该是吓呆了吧 但重点在于她人没离开
作者: NEWinx (yoyo)   2019-05-08 00:41:00
法官有证明肇事者第一时间通报跟路人通报没有时间上误差吗?不然怎知没有延误?
作者: applekiwi (最喜欢我的小bubu)   2019-05-08 00:47:00
这的确有点交代不清楚 但肇事逃逸的要件是逃逸
作者: vwpassat   2019-05-08 01:06:00
以前有判例,汽车等待左转时跨越双黄线,被对向车撞上,好像需付七成肇责,之后路上就出现一堆直挺挺挡在车道上等待左转的汽车了!
作者: smallksc (香酥可口排骨面)   2019-05-08 02:05:00
不就应通报未通报?
作者: civic8th (My Civic)   2019-05-08 02:12:00
不管哪种官司都充满恐龙法官,现在是白垩纪吗?还是?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9-05-08 02:32:00
这类判决又不是第一次…就没有跑装傻有人救…没逃没遗弃说白垩纪是心情多不好,要怪不如怪检察官没有问死她让她远离要件
作者: berryc (so)   2019-05-08 02:34:00
还不错啊, 谁叫台湾肇逃是不论有无责任的今天如果我停红灯被后面机车撞, 人家飞起来摔伤我已经够衰了赔了时间, 难道我还有义务帮忙叫救护车喔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19-05-08 06:26:00
哇塞,照这样说,路人以后不要看到车祸就报警,免得被害者可以用肇逃告对方,却被路人报警而打破???
作者: s0991192568 (竹取飞翔)   2019-05-08 06:51:00
真好,以后酒驾撞死人等救护车来了在开走,明天就不会变成酒驾了,台湾法官棒棒一审没有出庭,棒棒!让那些酒驾害命的司机又学到一招了,先叫救护车然后再离开现场,就可以逃避酒驾囉!揪咪~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08:08:00
就事论事,肇事逃逸罪不是肇事未自首罪,这肇事者未离开现场,且立法意旨(伤者能尽速就医)由路人满足,两个要件都不立,自然这条就无罪,但这不等于过失伤害会无罪.要抓肇事者来提告过失伤害,主要还是靠目击证人或录影,不是靠这条罪.如果此案无录影证据,那女的逃不逃都抓不到啊之前有个案例是汽车不当变换车道害机车自摔,汽车离开现场离开现场要件就成立了,不过后续判决就不清楚了这女的若有肇责,她未自首就让她在未来刑事判决时处于不利所以并不是没有代价楼上s大那说法,说真的如果酒驾犯会待到救护车来,真的还比撞了直接跑更好,两种都没有自首,但前者有确认救护车有来,(假设肇事者并不确知被撞者死亡),难道没有比较好? 还是你认为撞了直接跑更好? 本来犯后态度就有分级,自首>>>确认有救护车>>>直接跑走, 后两种本来就要靠其他证据逮人,但犯后态度还是有差别的
作者: jeff19840619 (沉思的猫)   2019-05-08 08:21:00
垃圾法官与垃圾肇逃,以台湾法官的智商与逻辑,牠有可能全身而退。
作者: ChungLi5566 (中坜56哥)   2019-05-08 08:27:00
没逃逸当然不构成肇事逃逸罪 不用急着骂恐龙
作者: jennywalk   2019-05-08 08:29:00
是不是起诉的条文不对或是新闻只写一半?
作者: yee   2019-05-08 08:29:00
装路人可无罪!(笔记)(台湾法官真棒)以后交通警察,到现场可要拿大声公喊有没有肇事者啊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9-05-08 08:36:00
文组误国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9-05-08 08:55:00
法规就是这样,有意见的欢迎选立委修法。
作者: aprendes (隔绝)   2019-05-08 09:22:00
犯人本来就没有义务要自己证明自己犯罪 肇逃罪根本违宪
作者: colapola (天邊一隻熊)   2019-05-08 09:41:00
以后看到救护车来就可以走囉~
作者: super1230644 (狐狸)   2019-05-08 09:51:00
车祸有人受伤本来就不能移动车辆,且需等警察到来,是起诉罪名不对吧。
作者: pajck   2019-05-08 10:00:00
法院只能依照法律去裁量,你觉得法律有疏漏,去找主管机关、立委要求完善,每次一有这种事就有人喜欢在那边跳针法官、文组,只能说...什么样的教育教出什么样的选民,也难怪这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08 10:10:00
违宪是不至于,肇事时有过失伤害罪,有伤者逃逸无人报案是遗弃,一罪一罚而以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发....)   2019-05-08 10:28:00
一堆法盲!不爽法律去要求立委修法啊!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9-05-08 10:28:00
肇事逃逸无罪 又不是伤人无罪
作者: marco790818 (mar)   2019-05-08 11:25:00
肇事者不被发现是怎么办到的?这么边缘
作者: dferww55   2019-05-08 11:38:00
这本来就这样,之前还有连报警都没报,但是因为人没走+有救护,肇逃还是无罪,重点就是别走并送医,就没事不能移动车辆那个是行政处罚的肇逃,罚钱而已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顺风! 飞翔!)   2019-05-08 12:18:00
法官可以这样曲解法律条文?以后肇事就装路人,没被抓就赚到,被抓也没损失还什么立法本意,你不是大法官没权力解释的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9-05-08 12:36:00
法官帮大家上了一课 撞人只要混进人群众看热闹就好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发....)   2019-05-08 12:37:00
法盲又出来秀下限,哈!
作者: AirLee (不屑鸡鸡队)   2019-05-08 12:41:00
反正如果有受伤报警其实是保护自己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9-05-08 14:36:00
逃逸两个字是看不懂吗?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9-05-08 14:59:00
伤者能尽速就医这部分的立法意旨若要确实被满足就应该确认肇事者当下是否有确实完成通报。
作者: ckgodboy (平常心)   2019-05-08 15:02:00
的确没逃逸,只是在装死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9-05-08 15:02:00
躲在一旁看路人通报而未与通报者确认,这行为不该过关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9-05-09 09:02:00
还蛮少看到救护车先到处理完伤者后警察还没到的...,不过立法目的如此,罪刑法定主义,法官也只能依法判决。刑法上似乎没针对逃逸定义(没细查不确定),不过去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的规定,针对肇事未依规定处理跟肇事逃逸是分开来处理的,刑法又比行政罚更严格,所以单纯未依规定处理(未进行救护行为、配合警方调查)即离开是否能当作符合逃逸的要件,在罪刑法定主义下,其实是蛮有难度的。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9-05-09 16:51:00
肇事逃逸罪的立法旨意是防止肇事者延误伤者送医。但伤者有无即时送医跟肇事者有无逃逸根本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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