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快速道路上面(速限80公里)
一共有 A B C D四台车,无人伤亡
简单说明:
四车皆为外车道同车向
A B二车于外线车道等候下交流道(闸道口还有将近1公里)
因前方回堵,所以二车停住等候车流
C车未察觉,从后方直接追撞B车(地上完全无煞车痕迹)
B车进而推撞A车。
而我是D车,在发现对方是撞停状况,进而踩下紧急煞车
(煞车痕迹不含车子本身为9.5米,包含车子本身为14.5米)
因为我与C车车距应该超过50米,所以在判定对方是否完全停住的时间花得比较久
(C车完全无灯号,煞车灯无亮)
从C车追撞B车,推撞A车,这个时间几乎算同时发生
到我追撞C车这个时间约1.8秒
车速约为75KM
我想问的是,当我有保持安全车距的状况下,而对方疏忽前方车况状况下
导致该次车祸。
我的行车纪录器因为某些关系已经遗失系统还原后只有车祸后的影像
碰撞时间秒数为C车行车纪录器
目前案件已经移送车祸鉴定委员会进行查验
只是想问一下,后车追撞前车皆为后车的的错误吗?
我爬过相关文章紧急状况下,人从接收到讯息到踩下煞车为0.75~1.25秒
这个时间取中间值约25-35公尺
包含我的煞车距离,加起来远大于法定建议安全距离40公尺
如果对方有保持安全车距,并有紧急煞车的状况下,应该能让我规避该次车祸
但对方为直接撞停,并未煞车的状况下,是否依旧为后车错误呢?
所以车辆还是买有自动煞停的车子比较不吃亏XD
以上请大家帮忙看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