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基隆市交通队副队长吴志权建议,民众遇到私人停车位被他人
占用,应拍照存证,以利之后求偿。
律师颜世翠说,拍照存证外,也可先花钱请民间拖吊车把车拖到保管场,
再请车主给付拖吊费,车主拒绝可提起民事损害赔偿。
吴志权表示,停车格纠纷属私权争议,非警方拖吊车所能处理范围,若碰上他车占位,可
先请警方通知对方移车,并拍照存证,车主不来移走,就逐日拍照,做为日后呈堂证供。
若停车格位于社区,车主可依管理委员会所订的停车规范处理,多数可对违规车辆上锁限
制行动,等到缴完罚款才能领车;若停车格为公有停车场,承租人有固定车位,也可依停
车场法相关规定办理。吴志权建议,民众如有紧急需求暂停他人车位,应留电话以利联系
,接到通知应立即移车。颜世翠说,停放别人车位妨害他人使用权利,有强制罪问题。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79687
照新闻上的最好的方法是请拖吊业者先拖走吗?
这样做是否就没有法律上的疑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