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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汰旧换新政策三赢 立委促展延
2019-03-14 06:00:00
记者杨雅民/专题报导
高龄车汰旧换新货物税减免政策施行以来,不仅未造成政府税收减损,还意外地创造逾500亿元税收,政府、民众、车商三赢,各界皆力促此多赢政策可以展延。
根据统计,台湾汽车总保有辆数达804万辆,车龄15年以上小客、货车逾200万辆,为鼓励民众汰换高污染、老旧、不安全的高龄车,4年前“货物税条例”增订第12条之5条文—5年内报废或出口登记满1年之出厂6年以上小客车、小货车、小客货两用车,于报废或出口前、后6个月内购新车,每辆定额减征货物税5万元,自2016年1月8日起生效。以主流车款每辆平均售价落在55~100万元估算,等于民众购车直接享有5%~10%的购车折扣,诱因不小。
积极推动高龄车汰旧换新政策的立法委员赵天麟表示,政府推动汽车汰旧换新政策效果显著,原本以为货物税减征会造成税损,却意外增加逾520亿元税收,比预估的232亿元多1倍,增加的车辆产业产值也高达约1232亿元。
依工业局预估,汰旧换新政策每年淘汰10年以上的旧车达10.5万辆,4年汰换的旧车高达40万辆以上;车商指出,首波报废的车辆平均车龄高达18.5年,其中车龄16年以上者又高占近8成。
旧车转换相对节能的新车,4年来减少逾70万吨CO2(二氧化碳),减少空污,相当于1800座大安森林公园的吸附量;预估节省的油料也高达15.7万公秉、节省能源费用达近百亿元。赵天麟说,“台湾民众不适合给棒子,要用诱因”,这次汽车汰旧换新货物税减征政策,实证证明成效显著,力促该政策至少再展延5年至2026年,甚至加码补助,用诱因鼓励所有高龄车都汰换为安全性高,且较节能的新车。
对于全球关注的电动车趋势,赵天麟认为,公部门应带头使用,并放宽公部门采购电动汽车的定义,循序渐进,让台湾节能汽车的使用量变大,创造良性循环。
今年主计总处共同性费用编列基准表,限制公部门购置纯电动汽车,由于目前纯电动汽车电池费比油钱还贵,车价也比燃油车贵很多,更头痛的是,市售纯电动车车款可选择性还太少。今年各机关编列采购345辆公务车(小客车)预算,只有23辆是计画购置电动汽车,比重仅6.67%,侨委会、外交部等部会都改购燃油车,高雄市政府公务车原本都采购油电混合车,现在也回头改买燃油车。
公部门采购应纳入油电车
赵天麟认为,公部门采购电动车应放宽电动车的选择,将欧洲环境署定义的油电混合电动车(HEV)、插电式复合动力电动车(PHEV)、增程式电动车(REEV)、氢燃料电池电动车(FCEV)等类型的电动化车都纳入。否则政府想一步到位的结果,只会造成公部门没有几辆纯电动车可买,干脆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