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台中我载友人出了车祸
后来警察初步判定为我未依规定让车 对方未注意车前状况
当时的经过是我载友人从路口出来时速30
对方有没有超速不知道 那条路也没有速限 无红绿灯
而看到对方车出现在路口时已经压了煞车 但也来不及反应 整台车头被撞到后整个倒下
事故现场图如下 我是1车 对方2车
https://imgur.com/x4atM7X
目前处理状况
对方的部分是车子板金受损 车行估价五万
我的部分是机车龙头全毁车行估价三万 机车上两人均有受伤
对方的保险说车子金额我可能要全额赔偿 对方也会全额赔偿我的机车
后续就医部分以及上班请假、交通费、医疗费那些都有收据大约一万上下
这样一来一往 我还要赔对方一万多 想问一下这是否不太合理
是不是有什么办法 因为我希望对方分担他自己的车损与我部份的车损
以及医药费 至少不要人受伤了还要倒赔钱
另外对方的车是租赁车也还在当兵 有跟对方说可能会提告过失伤害 他似乎也不在意
版友会如何处理这情况 就算了认赔和解 还是就上法院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