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礼拜才交车,前几天就不幸的在高速公路遭后车追撞...
情况是准备下匝道在最外线时,前方车辆开始煞车,我方也跟着降低车速,在接近煞停时,后方车辆以大约时速50~60撞上来(事后看后行车记录器推估,对方看起来根本没煞车...)
当下也报警请警方制作事故图后,至派出所做笔录,并提供行车纪录器,最后拿取三联单后离开,直接将车子拖至原厂。
车子方面后方除了尾门基本上都有损毁,车身也疑似有左右倾斜状况,还不清楚原因,要待理赔专员周一上班才能开始维修。
经过爬文做功课,发现基本上现在唯一的做法是由我方出险修车,保险公司会再代位求偿肇事者。
但我新车马上变事故车的价值损失,与修车期间上下班的代步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会帮忙求偿的,除非我自己告民事?
想请问大家我的理解是否有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还请大家帮忙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