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管理,我想稍微修正一些板规
目前尚未更新
请大家于发表一下意见
不打算做大幅修改
在《板规1》 总则 中
我想要把一律退文改成"严重者退文,轻微者删文"的方式
我觉得退文处分满重的
有严重的程度跟较轻微的程度同处分的状况
我觉得删文跟水桶就够了
例如,心情文我认为就删文就好
如果刻意发无意义文章又是累那他就可以退文,保有弹性
而板规1-1乱板我想改成轻微1个月,严重3个月
这个1-1本该是管理的利器,
因为可以涵盖的东西很多,
但是界线模糊处罚又重,我都在避免用这条
应为罚则range太宽,光是"厚问"的情况就很难处理
在《板规3》 纷争 中,发文水桶2周,修改成1个月
原本推文桶一个月,发文桶两周有点怪怪的
另外想加入的规则
1.字数条款,希望除[新闻]外的发文能提高字数到60字以上
我发觉版面上满多问好玩的,感觉有点占用版面
2.问车文同一ID,3天只能问一次,我想削弱一下问车文的强度
罚则就是一样一个月
大家觉得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