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 又看到这种推文
→ KAOGUY0617: 保时捷错比较大吧 对方都快转完了01/30 18:49
→ KAOGUY0617: 我猜5501/30 18:50
拜托 不要再有那种先转过一半路权就是你的这种谬误了
以前的确是转超过一半的话 路权是转弯车的
根据全国法规数据库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aspx?pcode=K0040013&lnndate=20060616
&lser=001
https://goo.gl/2cT9s4
民95.6.16发布的版本之前 的确有转一半以上需礼让转弯车之规定
如以下所叙
第 102 条
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行进、转弯,应依左列规定:
六 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但直行车尚未进入交岔路口,
而转弯车已达中心处开始转弯,直行车应让转弯车先行。
但是 民95.6.30所发布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就已拿掉此规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aspx?pcode=K0040013&lnndate=20060630
&lser=001
https://goo.gl/46X9Em
第 102 条
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行进、转弯,应依下列规定:
七、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
一堆人还在老观念转弯先抢一半先赢
难怪一堆不管啥车种常看到直接剪出去强迫对向直行车减速的...
此案保时捷不可能0肇责 但要凹到大于丰田的肇责有一定的困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