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礼让行人先通过 结果警察很生气 后面驾驶

楼主: roc43512 (吉子)   2019-01-20 12:35:16
各位版友好 小弟发表个拙见
礼让行人 是法律要求 也是道德上的美德
个人是认为 在不影响行人穿越马路的情形下 汽车仍应先行
我在澳洲待了一年半
交通真的好的没话说 该让就让 该停就停
当然还是有抢快的 耍脑的 但真的少之又少
有次搭公共汽车在观光区遇到一个圆环 行人优先通行的那种
因为观光客多 那个司机在圆环整整等了三次红绿灯
等到全车的人和后方车辆都不爽了
最后是一个行人帮忙挡其他人 司机才过
所以要绝对的行人优先吗?还是在不影响行人权益的情况下尽速通过 保持车流畅通?
我认为是后者 但后者在台湾是很难做到的
因为台湾大多数驾驶人都是一台过就跟着过
导致持续行进的行人后来被挡住
追根究底就是台湾驾驶人的习惯太差劲
作者: AlanLu (小憨呆)   2019-01-20 13:09:00
就设计有问题啊 行人红灯99秒 应该拨给右转车先行10秒 除了身障的谁89秒走不完一个路口
作者: drunknmunky   2019-01-20 13:23:00
那身障的不用过马路了
作者: furio (void)   2019-01-20 13:38:00
台湾道路规划本来就不管身障的,天桥地下道一堆,轮椅怎么过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9-01-20 14:04:00
连身体健康的都没在管你了 身障的只能自己保重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9-01-20 15:03:00
当然是帮忙推轮椅过马路,我帮忙推过,然后过去之后他跟我说:“我才刚从这边到对面”
作者: kazake (飞得位。江霞)   2019-01-20 16:03:00
楼上我笑了
作者: youkisushe (65454)   2019-01-20 18:35:00
你这个例子只是设计不良 你把单一例子拿来检讨
作者: furio (void)   2019-01-20 20:53:00
设计不良表示设计规范根本没考虑这些人,还单一例子
作者: kill466 (kill)   2019-01-21 10:51:00
看没有左转号志路口就知道啦 一台过后面就母鸡带小鸡了
作者: loking (J)   2019-01-21 12:47:00
澳洲罚很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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