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7426 (is7426)》之铭言:
: 小弟今天不幸发生车祸,对方是机车,人受伤了,住院观察中
: 希望他平安没事
: 因是在产业道路发生的,藉这个机会想问一个问题
: 交通法规第95条:
: 汽车除行驶于单行道或指定行驶于左侧车道外,在未划标线之道路,应靠
: 右行驶。
: 今天我明显是在到道路右侧,但是距离路旁围墙还有约40~50公分
: (约4~5米路,我车宽约1.8米,行车路线未过道路中间)
: 在会车时,机车擦撞到我车左后方(约60度弯道),自我研判他过弯幅度过大
: 因为警察报告还没出来,单纯讨论会被写未靠右车行驶吗?
: 行车纪录器就不PO了,怕对方有上网也看到,会伤心气愤,毕竟家人受伤还要被讨论
后续发展
伤者住院7天后出院,结果回家休养3天后不幸逝世
小弟目前是非驾驶业务过失致死被告身份
目前有下列进度:
1.调解会1次、侦查庭1次
2.车祸鉴定报告,我方无肇责(对方不服提出鉴定覆议,我方尊重他的权益,无反对)
鉴定报告是对方侵犯到我方路权为主要肇事原因
3.对方因死因不明有解剖,解剖死因为心肌哽塞
(解剖报告、死亡证明皆无带到车祸原因,保险公司说强制险、责任险不理赔死亡,仅
就住院受伤部分实支实付及机车修理费用,QQ)
想请问
1.车祸鉴定覆议翻盘机会大吗?
2.如果维持原鉴定结果无肇责,后续可能面对刑事责任?
3.保险有办法理赔什么?(我有保第三人责任)
4.后续民事怎么主张权益?保险不理赔,难道要我自己吞?
再次感恩!!
行车纪录还是不PO了,大家路上开车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