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请问一下
小弟八月骑摩托车在路上,被停在路边的轿车开车门撞到
当下有报警处理,到警局做笔录,看了监视器的画面
而小弟当时问了帮忙做笔录的警察说:请问这样肇事责任是谁比较大?
而警察的回应:这还用说吗,我相信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是谁的错吧
事后对方保险公司打电话给小弟,问车损.伤势,保险公司也跟车行联络说摩托车可以修了
后来过了一个礼拜,小弟主动的跟对方保险公司联络,
而对方保险公司表示要等初判表出来才会厘清肇事责任跟赔偿
过了三个月现在肇事责任表出来了,上面写着
肇事主因 : 机车超速
轿车未注意而开启车门
那目前这样看来 小弟该如何处理 是不是该去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