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之铭言:
: 小弟最近与人擦撞,影片如下,在给警察看过之后,他认为肇则应该是双方都会担,虽
然
: 警察的口头判断不具备任何效力,一切以责任鉴定为主,但给许多友人看过之后也都觉
得
: 我们双方各自有不小心的点,主要问题如下:
: 我方:自小客、车体、第三责任险都有 对方:机车、保险未知,但貌似没有第三
: 对方破皮,轻伤,报案后警方再三确认是否叫救护车、是否有送医,对方说不要,我方
无
: 体伤,仅车子外观损伤,我请警方开报案联单出险用,后来警察大哥私底下跟我聊,说
对
: 方觉得错全在我,出险后保险公司去讨,如果他不愿意,改告刑法过失伤害罪,对我可
能
: 相当不利,一来刑事法庭诉讼旷日废时费用不少,二来民事就算双方都有肇责,刑事上
: 大车撞小车,而且对方还有破皮,我被判过失伤害30天拘役易科罚金3万背前科的机会
很
: 高,请我对出险这件事情仔细考虑。
: 1.想请问一下对方告上刑事法庭,我败诉的机率很高吗?有没有人被以刑逼民过能分享
的
: 2.整体维修约四万,肇则若五五或六四开,这成本不知道值不值得他打刑事诉讼?
: 3.前科部分,没有要移民....担任政务官,应该不会有影响吧?
: 其实开车出意外双方都不想,我就也只是想按照保险流程修一修 赔一赔
: 但以刑逼民弄不好还真的会影响生活,请各位板友指教
1.稳输, 但真的被 姿态放低一点,有时不会判 到30天,而且三万是给国库不是给他,
另外好好谈请保险公司多付一点,这种小事应该不会提
2.不值得,但是谈不好,或遇到疯子只好跟他耗
,重点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谈的好不好
3.这种前科好像不影响移民,或政务官,酒驾都能当发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