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四天后死亡 法官认是病死与车祸无关判刑两月
心得/说明:不怕不怕,才判二月而已,就算没撞死也擦撞,也判二月,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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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新闻网 2018年10月11日 上午5:06
新竹一名陈姓男子车祸受伤四天后突然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是车祸造成头部内伤才
死亡,并提出告诉。全案新竹地检署依相关证词和解剖报告,认定陈姓男子的死因
是心血管疾病,和车祸并没有关连。全案法官审理后,则是依过失伤害罪名,判处
被告蒋姓男子两个月的徒刑。(彭清仁报导)
判决书中指出,五十岁的蒋姓男子去年六月间开车在竹北市博爱街,暂停在禁止临
时停车区,但后方的陈姓机车骑士经过,因来不及反应,而撞上蒋姓男子的自小客
车,人车倒地导致手脚大面积擦挫伤。不过陈姓男子的妻子认为丈夫是头部撞到才
死亡,并控告对方过失致死。
全案检方依相关证词和死者的解剖报告,认定陈姓男子是高血压自发性脑干性出血
致死,时间上与车祸没有连续,而且死者也没有明显头部外伤,确认死因是病死,
认定被告蒋姓男子只涉及过失伤害罪,检方也依法将蒋姓男子起诉。法官审理后认
为,被告蒋姓男子开车应遵守交通规则,在设有禁止临时停车、行人穿越道不得临
时停车,且车子起动前应让行进中的车辆先走,而疏于注意发生车祸,造成被害人
受伤,审酌被告事后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法官依过失伤害罪
名,判处被告两个月徒刑,如易科罚金是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