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契约:3次没修好才可换新车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001/38140568/
Mazda 6和CX-5柴油进口车爆引擎瑕疵争议,马自达虽免费修复且提出引擎更换优惠,车主仍不满,认为每天开车开得提心吊胆,诉求车商应原车购回;不过现行的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仅规范交车一定期限内新车有重大瑕疵如何解约或要求更换新车,且规定20年没修正,相当严苛。北市消保官认为应该修正。
针对Mazda 6和CX-5柴油进口车主与车商的消费争议,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兰坦言,若交通部不同意车商提出的改正方案,车主和厂商也许只有打官司一条路可走。
另外,何修兰也提到现行的《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1998年由经济部公告后就没有再进行修正,其中对于车主若购买到重大瑕疵的新车、要求解约或更换新车的规定相当严苛,过去北市府多次行文要求更新,至今未获回应。
消保官建议降门槛
根据定型化契约,民众交车后,在契约约定的期限内,若煞车失灵检修2次没修好、熄火故障或引擎升温到极限检修3次没修好,或车辆行驶中突然起火或暴冲,可要求解约或更换新车,至于期限部分则由双方约定。何修兰说,根据过去争议案件,他们建议条文应将检修次数都降至1次。
汽车资深达人蔡昆成表示,若引擎故障检修1次就要车商收回买回,对车商不太公平,不过,若同样问题已修过后仍未改善,代表检修2次还是异常,此时要求车商买回就比较合理。经济部说,最快年底提出修正草案。生活中心
——————————————————
修到好吗?
我生气了
气pu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