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74155 (就是要SCANIA)》之铭言:
: 法务部是指在 "资料蒐集方面" 有法律方面的疑虑
: 那么他们的意思应该是是用"装设etag车辆通过门架的时间"这部分的资料抓超速是违法
的
: 那如果是在门架上面用原有的"车牌辨识系统",或是另外加装
: 是不是就可以避开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呢?
: 还请相关领域人士解惑~
以下论述基本假设应参考“个资法”才能理解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使用国道必须付费。
付费依据:ETC电子收费系统
所以ETC电子收费系统“只能”提供国道通行费收费用途
如果需要额外扩充功能必须征得用户端授权
否则就是违反个资法
支持交部想用ETC在国道抓超速的正义魔人们
建议你们自己主动找交通部或远通电收
送交“授权ETC电子收费系统资讯可做为超速违法依据”同意书
如此交通部在个资法上面的问题解套
你们这些正义魔人就能够真正不超速行驶惹~
还有交通部能够替你们背书喔
顺便看要不要每年发给你们一张优良不超速驾驶奖状
另外正义魔人想要中内侧慢慢开
本来是一件平常开车讲个电话不小心就会发生的事情
但是这种小事通常都不会真的被开单
因为这是目前执法手段上很难取缔的违规行为
但是科技执法却很容易
这么想被 Big Brother 注视的正义魔人们
自己好好想清楚吧~
War is peace
Freedom is slavery
Ignorance is streng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