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开车左转未礼让行人吃红单 法官因这点判

楼主: since1959 (有点老的男人)   2018-09-07 10:05:48
原文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43928
原文内容:
开车左转未礼让行人吃红单 法官因这点判撤罚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今年3月台中市一名廖姓驾驶,驾自小客车
在北区北平路与中清路口,左转中清路疑似未礼让行人,被二分局立人所
开了一张“转弯时,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的违规罚单,罚2000元及记点1次,
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官勘验员警密录器发现,该行人没走斑马线,
而是斜向行走于路口中间道路,那是“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判决撤销罚单。
廖男被开了一张“转弯时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的违规罚单,他不服提起行
政诉讼,法官勘验员警密录器发现,该行人没走斑马线,而是斜向行走于路口
中间道路,那是“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判决撤销罚单。示意图,与新闻事件
无关。(记者杨政郡摄)
台中地院行政法庭判决书指出,廖某在今年3月22日7时30分上班尖峰时间,
行经中市北区北平路与中清路口,因“转弯时,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的违规行为,经二分局员警开单告发,台中市交通裁决所裁处罚锾2000元,
并记违规点数1点。
原告不服,提起本案诉讼。廖某主张,他当时有向员警反映,他已有暂停礼让
在先,但行人又违规闯红灯,才会造成差一点撞上,员警回应暂停后为何再往
前?他没看见行人违规穿越,坚持开单。
台中市交通裁决所主张,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规定,不论行经之交岔
路口有无绘设行人穿越道,驾驶人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时,均应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但法官勘验员警的密录器,发现中清路与北平路口四周都有斑马线,行人穿
越道也设有行人穿越专用号志,原告左转时,该行人是斜向通过路口行走于
“路口中间道路”,并未遵照号志指示,未走在行人穿越道上。
法官认为廖某纵有驾驶车辆于左转挡在行人前方,然因该名行人行走于
“禁止行人穿越路段”,闯进了禁区,没走在斑马线上,被告无法预期行人
出现,处分不恰当应该撤销。
心得/说明:
路上的确很多行人,在靠近斑马线时,用“斜向”方式穿越马路。这种方式
其实很危险,因为斑马线除了告诉行人必须走这边,也是提醒驾驶人,这边
会有行人穿越。如果行人不走斑马线,就丧失了这种“提示”驾驶人的
功用,增加危险性。
这法官判得好!
*转录新闻/情报,必须附上原文及网址连结及心得或意见30字(不含标点符号)*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8-09-07 10:09:00
路上超多走斜的,还遇过几乎是逆向跑过来的
作者: wucn (noname)   2018-09-07 10:41:00
推这位法官
作者: tabrisPTT   2018-09-07 10:48:00
好法官就该鼓掌
作者: jennywalk   2018-09-07 10:58:00
哇塞。难得不是应注意未注意。我还看过从分隔岛上树丛钻出来的
作者: POWERSERIES (控诉社会不公)   2018-09-07 15:32:00
台湾法官...唉
作者: youkisushe (65454)   2018-09-07 18:06:00
提醒驾驶人,这边会有行人穿越XDDDDDDDDDDD 快笑死
作者: xup6fm06 (无尾熊)   2018-09-07 22:13:00
本来就应该各自遵守规则,自以为有水准的行人无敌,根本害死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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