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下午在国道三号北上接近中埔交流道路
段
已切到外侧车道准备下交流道
刚过交流道2公里指示牌不远
突然有一位穿反光背心的年轻工程人员从内
侧分隔岛的草丛窜出
并跑向路肩 当时内侧与中间车道皆无车
一次跨越三车道 当下车速约105公里(GPS)
从看到他至减速的反应时间大约两秒左右
还好反应快 没撞到他
想问的是 如果当时我反应不及 而撞上他的话
会有肇事责任吗?
警察Q:你有看到他吗 A:没有 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csscaoc (阿不啾)
2018-09-04 00:50:00这我也有经验,开车遇到工人搭工程车在内侧车道排放三角锥,一开始只注意到三角锥还有工程车,没注意到有人在车上排放三角锥,从旁边刷过真的觉得很不好意思跟危险。
国3中埔交流道跟82快速道路的工人工安真的做得很差
补充一下 第三秒时就已经越过他了 这样还会有应注意而未注意条款吗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8-09-04 02:03:00是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你疏失),应注意但无法注意(小于生理反应时间+煞车距离)
如果举証看到他的之后在人体神经反应最快时间内煞车还是会撞到他 应该就无罪了吗?
作者: nicayoung (大觉屋.师真) 2018-09-04 06:50:00
以台湾司法你绝对有事
作者:
fjallen (ALLEN)
2018-09-04 07:41:00在台湾受伤的最大欢迎来到鬼岛
作者: y233 2018-09-04 07:43:00
即使驾驶有看到行人,也要驾驶有过失的造成事故发生,这个过失必须是一般人以正常的注意义务可以避免的,这是能注意的范围前几楼散播不正确讯息的,都不怕会被用社维法送办喔
作者:
concord (iPro)
2018-09-04 08:00:00能注意的范围是法官自由心证吧,他可以不采信你的证据
作者:
sdiaa (桂纶镁)
2018-09-04 08:00:00远远看到的话还是全速撞上去当然不行阿~
作者:
streit (浅紫彩云)
2018-09-04 08:11:0026楼, 从中央分隔岛冒出来的叫做行人?
作者:
kyoshow (改车改到起笑)
2018-09-04 08:18:00原来开国道要随时注意旁边有没有等候穿越的行人,需要有良好的行车礼仪(?
台湾的工安真的太烂,之前在新竹国三转国一转接道就遇到工程车停路肩,工人直接走在车子左侧,根本已经在外车道边缘了,后面也没有警示车或三角锥,不知道哪来的勇气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8-09-04 08:57:00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过失行为你的人生差点GG 有期徒刑3年 民事赔偿800万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8-09-04 09:01:00法律莲是什么鬼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经过完了)
2018-09-04 09:32:00裁判见解是一回事,法官觉得你错就是你错是另一回事七次伪证逼死嫌犯的那个,如果检察官没授意警察敢做嘛?
作者: suntex (中产小市民) 2018-09-04 09:42:00
不过高速公路理当没有行人 对行人出没的注意义务标准不知到会不会比较宽松
作者:
kanehhh (我是最弱ㄉㄏ)
2018-09-04 09:54:00如果未来车子有行人侦测系统,还是撞到行人。法官应该会判车子去坐牢?
以前有过判例了,依据信赖原则,无法预期高速公路会有行人窜出,忘记是不起诉还是无罪。
作者:
id41030 (呆呆向钱冲)
2018-09-04 10:30:00撞到人就先输一半
作者:
kevin28 (嗯?)
2018-09-04 10:30:00你有后台就免责
作者:
yaf 2018-09-04 10:57:00之前跨年有人高速公路还是快速道路停车走下来看烟火被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4 11:34:00无法预期高速公路有人窜出,很正常可是,若看到人,不按喇叭,不踩煞车,然后两秒后撞上基本上还是过失.........
作者:
tse5400 (tse5400)
2018-09-04 12:17:00撞到记得要回答没看到
作者: c840125 (lkk) 2018-09-04 12:17:00
影片呢
作者:
yufat (barca)
2018-09-04 12:20:00工程人员的话 附近有工程车 甚至一些施工标志 主张不能预期有人没机会
整天在应注意未注意 到底知不知道那是刑法过失定义的其中一部分啊?刑14: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你举证你有注意但因反应时间不及而无法反应即可
之前看到某国这样 结果判行人100%责任 在台湾可能没办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4 16:38:00只要确定驾驶人即使有注意车前状况仍无法避免,法院不会刻意课责的....但是,千万不要白目到在笔录说出 "阿我认为他不会闯"(明明对方机车都已经停在超过停止线那么出去缓步蠕行)
作者: furio (void) 2018-09-04 17:38:00
高速公路上面怎么会没人,维修不用人?事故处理不用人?就算摆三角锥警示牌还是要人去摆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8-09-04 22:10:00
如果你是警车或救护车值勤鸣笛状态下,有机会免责。
作者:
cht211 2018-09-05 09:21:00这里是台湾,只要撞到人,9.9成有事
应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一堆人少中间,只能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