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鲁在南部街上买饮料 临时找不到地方停,停到了台电门口,但是车屁股稍微突出
至台电停车场的出口边边(但出口很大)。
回到车上时,对面羊肉店老板告知小鲁的车被开进台电停车场的老伯撞到了,叫小鲁拦他
。(对方老伯假装没事开走)
叫了警察后老伯一直跟警察先生欢说车又没怎么样,还有是因为小鲁违规停车造成他倒车
撞到我(后保杆凹一块以及擦伤)
警察先生跟他说,我违停是我的事,但老伯撞到我的原因是因为疏忽,不是违停(事故)
笔录做完后小鲁回到原厂估价
并且告知小鲁可以出险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小弟保乙式)
后保杆连工带料以及烤漆价格是$11000
问题来了
但是小鲁的车之前被家父开出去有在右边门板擦伤以及前保杆擦伤,想说10月保险快到的
时候出险处理,小鲁就想到了两个方案
1.拿估价单给对方直接付钱和解
然后10月出险处理后保杆以及其他部分
2.现在直接出险处理后保杆,让保险公司代为求偿(警察先生说我静止基本上肇责0)
然后10月保险到期前再出险处理其他地方
请问各位前辈哪个方法比较划算呢?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