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rdguyboy (懒洋洋)》之铭言:
: 满多推文真的满奇怪的
: 过红绿灯跟马路口本来就要减速
其实我一直觉得绿灯直行过路口还要减速真的很奇怪
翻了法规也只有说“无号志”的路口须减速
再另外看了日本的交通法规
道路交通法第42条1项
“车両等は左右の见通しのきかない交差点に入ろうとし、又は交差点内で左右の见通し
がきかない部分を通行しようとするときは、当该交差点において交通整理が行なわれて
いる场合及び‘优先道路’を进行している场合を除き、徐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简单说,无关是否视线良好,绿灯直行过路口是没有减速义务的
: 哪有看到黄灯就加速过去的道理
: 我一直以为黄灯是
: 给过到一半的知道要赶快过去
: 给没到停止线的缓冲时间 赶快踩刹车
: 给行人知道赶快走 要红灯了
: 给等左转的车机会转过去
: 跟什么速限啦几秒啦都没关系
: 谁对谁错?吵都没用
的确,硬要加速过去本来就有问题
但是保持原本时速(未超速)情况下,若无法煞停至停止线后,那不就该过路口吗?
还没到停止线的赶快踩刹车?
我就假设时速30km/h,够慢了吧?换算下来秒速还是有8.33333公尺
停止线前1公尺,号志由绿灯转黄灯,赶快踩刹车要煞停在停止线后,就让我来算一下
假设是等加速度运动 v2^2=v1^2+2ax
v2=0、V1=8.3333333、x=1带入,a=34.72222m/s^2≒3.54g
请问有哪台车的刹车力道高达3.54g的?
而且我还没把真实情况应该有的反应时间、变加速度运动考虑进去
考虑到真实情况有反应时间以及是变加速度运动,最大煞车力道一定超过3.54g
搞不好还超过4g、5g……哇~~开个车要承受的G值跟开战斗机一样欸
然后推文有人提到犹豫区间,我就去找了
https://i.imgur.com/PrscTAc.jpg
(来源:http://www.tkbtaiwan.org/viewtopic.php?t=583)
: 只要是路口出车祸
: 没减速刹车就是别想零肇责
这个其实我也很有意见啦…绿灯直行被闯红灯的撞为什么需要付肇责?
我主张信赖原则啊
绿灯直行还要注意有没有闯红灯的,这样设号志的意义何在
当然无号志路口就需要减速通过,或是停车再开,并且注意左右是否有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