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体险]部分可考量《车对车碰撞代车费用》这条款在发生车对车事故且进场维修时会非常好用每日就是赔偿对应金额修复时间越长就赔偿越多,直到上限当然,是算正式维修时间(待料时间不算)反正发生事故一定会进场,进场就会有相对应的赔偿我觉得可以参考一下接下来是[责任险]范围首先先来解释《交通事故险》用途这是‘富邦’推出的险种之一可保障“被保险人”发生以下事故时的赔偿
https://i.imgur.com/2TPUMGS.jpg与《驾驶人伤害险》不同之处在于《交通事故险》不光是开车时发生事故走在路上被车撞都在条款的保障范围中先了解一下这个上述的说明,接下来是关于[乘客险]范围而这部分必须先提及《超额 - 甲》的条款
https://i.imgur.com/XhrVFbk.jpg《超额 - 甲》有什么作用?从上图中得知多了“我方乘客”体伤的保障所以当在发生事故时《超额 - 甲》的额度将可以使用在“我方乘客”身上其《超额 - 甲》与《超额 - 乙》价差约落在 1000 元上下上面这些是关于“我方驾驶、乘客”的一些条款说明会提到这些是因为说,如果驾驶、乘客为亲属或自己的话不会有乘载朋友或朋友为驾驶的问题会建议你将预计投资到[车险]中的《驾驶人伤害险》《乘客体伤险》《交通事故险》《超额 - 甲》降为乙式所得到的价差将上述这些保费,移至《意外保险》来做考量例:身故及残废、伤害医疗、住院日额给付将会带来与[车险]更加不同的全面保障(不管在哪发生)当然,若不确定驾驶、乘客为谁,留着会是一种保障或是有考量更好保障者,保留以获得双重保障也是种选择乘客与驾驶的部分到这边,另外再补充一下[车体险]因为[车体险]出险须判定驾驶人为何所以我做了下图的总结,请依照自身驾驶状况来进行选择
https://i.imgur.com/pLgOPlv.jpg保险期间没有外人驾驶但仍保《免追偿》的情况我认为都是一种浪费钱的行为,因为完全用不到而担心偶尔应酬等无法驾驶状况,要马就先不要开车要马就带配偶一同前往,若完全无法避免《免追偿》就是你的好朋友好选择基本上设定驾驶人为两人内(附加《约定驾驶》)且驾驶与乘客都已有[意外保险]的情况下并不考量[车险]双重保障的状况下简单计算一下,大概会有 5000 元上下的差异*删交通事故、驾驶伤害、乘客伤害、超额甲转乙、免追偿。另外补充概念,只要条款前缀为 " 责任 " 字样即代表我方须有责任,才能启动该条款若我方乘客受伤,但我方无肇事责任,《乘客险》就无法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