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生擦撞,首次拿到初判表,想请问肇责比例。
第一当事人(对方车)
疑行驶时未注意车前状况及两车之间隔,
并随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安94-3)
*系依据行车记录器画面显示。
我二当事人(我方车)
尚未发现肇事因素。
请问这是指我方零肇责的初判吗?
对方如果去申请鉴定,推翻初判内容的机会高吗?
(对方行车记录器记忆卡故障,警方只有我方车的画面)
谢谢。
作者: Brujita (Seby) 2018-04-27 20:23:00
你没肇责。推翻要看有什么后续证据跟对方和你在鉴定委员会的回答你没保险?让保险公司去跟他求偿就好了
作者:
vinmo (小强)
2018-04-27 20:50:00你要不要考虑把录影画面贴上来让大家看看
作者:
konny (冷月如刀)
2018-04-27 22:11:00如果没有其他事证基本上翻盘极难 浪费3000元而已
作者:
a3187as (ㄏㄏ)
2018-04-28 08:52:00初判表没用,去申请鉴定记得去表示意见
初判表没用到底是谁说的。法院采不采信的点在,双方当事人对这责任有没有意见,没意见,法官当然就很会用初判当判决基础。
作者:
a3187as (ㄏㄏ)
2018-04-28 12:09:00没意见还进法庭?不会调解和解?
作者:
a3187as (ㄏㄏ)
2018-04-28 15:26:00照你说的双方有赔偿金额上的争议也只是民事起诉以后法官会先转调解,而调解程序中初判表或鉴定意见书效力都仅作为参考,基本上意义不大,因为大家只是要谈一个满意的金额,法官因为业绩上考量也会在这种状况下尽全力促成调解所以你说双方只对赔偿金额有落差还会进到诉讼程序是我比较没见过的
你没看过不等于没有,我自己倒是遇到很多件啦。板上也一堆因为金额谈不拢,进到法院审理的文章吧。不过回归正题,初判在法院还是可以做为证据,当作判决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