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若在台发生 车商程式商恐须赔
针对美国UBER自动驾驶车测试时撞死人,律师指出,若事故发生在台湾,设计自动驾驶程
式系统的业者,恐要负起刑事业务过失致死刑责,若程式设计可改为手控,驾驶员也可能
有刑责。此外无论是车商、程式设计业者、驾驶或车主,都可能要负起民事赔偿责任。
可改手动驾驶有责
律师刘亚杰表示,须先确认肇事责任是车辆还是行人,假使责任归车辆,且调查结果显示
车辆程式设计有瑕疵,团队成员恐涉犯最重可判5年的业务过失致死罪,反之如果程式设
计让测试驾驶员可改为手控避免意外,当下却没作为,驾驶员就须负业务过失致死刑责,
若自动驾驶车未来正式上路,同样状况下,驾驶则须负过失致死罪刑责,最重可判2年。
律师陈致宇指出,被害者家属可依车祸事故鉴定结果,向程式设计团队、业者或驾驶员求
偿。另制造商与车主是车辆制造者与拥有者,因此也有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颜凡裴、邓玉莹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321/37964197/
我觉得自动驾驶在台湾恐怕几年内很难上路
事关民情问题,还有民众的疑虑跟各种推测可能
不知大家的想法如何?未来自动驾驶是科技主流
但如果电脑秀逗坏掉还真的蛮让人担心害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