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情境问题

楼主: Ruyan (R大)   2018-02-25 16:22:21
问各位一个假想情境题 (真的不是作业!!)
假设18年前 台X线 飘着小雨 路旁没有什么店家,
且手机还是小海豚、路边监视器、行车纪录器都缺乏的年代
3个大学生19岁 各骑1台机车共3台车,A B C 早上六点从外县市回宿舍。
当天飘着雨,A骑着最前头第一台机车精神不济 擦撞到路边运动走路的老先生
老先生倒地不起,不知道伤势。
如果你是 A 会怎么做?
假如A说应该没事吧? 我们赶快回去。你是 B 或 C 会怎么做?
骑车去几百公尺找铁门关下来的店家帮忙打电话?
虽然B或是C没有撞到人,但 B 或是 C 没做任何处置是不是也算是肇逃?或是见死不救?
A应该算是肇逃,
BC 有没有可能判遗弃?
(1)遗弃罪的成立要件:
(一)无自救力之人
(二)遗弃行为
二个要件都要存在,才会成立遗弃罪
刑法第293条

弃无自救力之人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KGSox (天天开心)   2018-02-25 16:23:00
所以你那时候把老先生埋在哪?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8-02-25 16:30:00
肇事逃逸罪以肇事为前提,A该当,B不该当。遗弃罪限于有义务之人,B也不该当。btw,肇事逃逸罪是在民国88年4月21日公布施行。若是18年前,是有该法条之适用,如果是19年前就没有。
作者: eson031545 (羊羊)   2018-02-25 16:37:00
你是不是20年追诉期快过了很紧张?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8-02-25 16:37:00
293是作为犯,294才是不作为犯。不作为犯以保证人地位为前提,293则需积极做出遗弃的动作,比如你把人载到无人深山中去丢... 话说家属把病人载到急诊丢包,实务上都不构成遗弃罪了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8-02-25 16:53:00
你要先去摸伤者才有遗弃罪 必须救到底 否则违法
作者: ifromtaiwan ( )   2018-02-25 16:54:00
现在才来问,是追诉期过了吗
作者: fishfi (fishcat)   2018-02-25 17:17:00
哇靠
作者: anson8901 (棒球)   2018-02-25 17:27:00
你们晚上睡得着吗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8-02-25 17:55:00
同一楼疑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