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位一个假想情境题 (真的不是作业!!)
假设18年前 台X线 飘着小雨 路旁没有什么店家,
且手机还是小海豚、路边监视器、行车纪录器都缺乏的年代
3个大学生19岁 各骑1台机车共3台车,A B C 早上六点从外县市回宿舍。
当天飘着雨,A骑着最前头第一台机车精神不济 擦撞到路边运动走路的老先生
老先生倒地不起,不知道伤势。
如果你是 A 会怎么做?
假如A说应该没事吧? 我们赶快回去。你是 B 或 C 会怎么做?
骑车去几百公尺找铁门关下来的店家帮忙打电话?
虽然B或是C没有撞到人,但 B 或是 C 没做任何处置是不是也算是肇逃?或是见死不救?
A应该算是肇逃,
BC 有没有可能判遗弃?
(1)遗弃罪的成立要件:
(一)无自救力之人
(二)遗弃行为
二个要件都要存在,才会成立遗弃罪
刑法第293条
遗
弃无自救力之人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