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traffic 看板 #1QLSNxDP ]
作者: viowin (维尼史玛特) 看板: traffic
标题: [车祸] 分享~ 车祸初判与鉴定-左转专用道直行
时间: Wed Jan 10 15:51:20 2018
第一次PO文,手机排版请见谅,分享第一次出车祸的处理经过与结果
8/31 18:45左右,当时天色已暗,飘着小雨,下班回家的路上,开着白色TOYOTA TERCEL 老车经过高雄港大货车集散地的金福路,正当我顺着金福路开往翠亨南路时,在草衙一路口左侧被绿色营业用的曳引车撞了两下。
https://youtu.be/rYDvZMWj5K0
当下报了警、做了笔录,也与保险公司连络后,就安稳回家休息等初判表。
会这么的不担心,就是因为以前常常听到的论调:“大车撞小车一定是大车错,后车撞前车,一定是后车错”。
没想到,对,就是那该死的没想到,三个礼拜后申请到的初判表居然长这样,对方毫无肇事因素!
https://i.imgur.com/vl8gCiY.jpg
这下好笑了,过了三个礼拜,要去调监视影像,附近派出所说那边有三支监视器,都是坏的!!!我只好利用六日的时间(平日太危险了)回到现场,寻找民间的监视器。
(也因为要回到现场拍照,我与男友骑车经过小港某大楼的代销中心,因为刚吃饱口很渴,想说进去看个房子、顺便喝口水,殊不知我们看了房子很满意,价格也在能力范围内,结果立马下订,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草衙路与金福路口的民间监视器有两支,分别是两侧公司高凤货柜集散场及东哥游艇拥有,打去询问后,高凤的职安大哥花了一点时间帮我查询,后回复说他们公司的那支角度照不到我的车,因为被大货车挡住了,东哥的职安大
反省:不论多么有把握肇事责任是在对方身上,该要到的监视影像一定要去找到!另外,出了车祸最好还是要去看个医生,拿诊断证明,不论后续有没有用到,都先把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拿到手比较保险。
反省:不论多么有把握肇事责任是在对方身上,该要到的监视影像一定要去找到!另外,出了车祸最好还是要去看个医生,拿诊断证明,不论后续有没有用到,都先把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拿到手比较保险。
反省:不论多么有把握肇事责任是在对方身上,该要到的监视影像一定要去找到!另外,出了车祸最好还是要去看个医生,拿诊断证明,不论后续有没有用到,都先把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拿到手比较保险。
反省:不论多么有把握肇事责任是在对方身上,该要到的监视影像一定要去找到!另外,出了车祸最好还是要去看个医生,拿诊断证明,不论后续有没有用到,都先把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拿到手比较保险。
隔天,保险通知对方也得知初判表对他们有利,传来了修车的估价单,金额高达七、八万,虽说保险再三保证他们可以全额理赔,但是,全额理赔后下一个年度的保费还不是会涨回来!
https://i.imgur.com/wAXAy9K.jpg
https://i.imgur.com/TkVQpkf.jpg
车祸事发至此,有下几点让我觉得很值得“深思”:
1. 警方当下是有把我跟对方司机的行车纪录器影像拿走,事后初判表却只依照我的影像作判断,打电话去要对方影像资料时,交通队的承办人员说,他的影像不能Copy所以没有交给鉴识单位(?!?!?!?!)
2. 保险公司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对方开出的金额,二话不说直接同意,不是说保险公司都是会砍理赔金额的吗...?
就凭著不甘心的一口气,咬牙决定申请行车车祸鉴定,上网查了无数的资料,比对现场的照片,才赫然发现对方其实是在左转专用道违规直行的!(双白线+左转标志并且没有直行标志)
https://i.imgur.com/YOveT54.png
https://i.imgur.com/r9gYr56.jpg
再加上有查到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诉讼106年度交字第82号的判决判定:左转专用道是不能直行的,我承认我一直都不知道,直到去年年底才知道这件事,但是警方鉴识单位的人员不知道这项法规也太夸张了吧!!就算初判表没有任何
题外话,我听我在当警察的朋友说,有些地区的单位,会为了方便保险公司结案,在给初判表时倾向写成某方全责,另一方无肇事责任,因为这样不用去吵成数的问题,和解也比较快,但一切都是传言就是了。
总而言之,鉴定下来的结果当然是 大 翻 盘
完全自嗨文抱歉
https://i.imgur.com/9UB1ZD7.jpg
https://i.imgur.com/9UB1ZD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