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fd225588 (Iron)》之铭言:
: 各位版友们大家好
: 小弟日前在国道一号被后方追撞
: 当时情况前方塞车大家都龟速后来停下
: 当下小弟车辆与前方保持正当安全距离(至少3-5公尺)
: 当时速度已低于5-10准备停止
: 后方车辆速度依行车纪录器判断约20-40左右直接撞上
: (当时行车纪录器后方车辆大家都放慢,但他几乎没有刹车感觉接撞上)
好啦~看起来就对方全责
对方要赔你没问题
重点是要赔到什么程度
: 尔后小弟后保险杆、后车厢等变形,另保险杆卡在车辆右后轮无法行驶
: 故当场被拖车强制排除至路肩做笔录
: 中间酒测、笔录、行车纪录器提供等全部都有做
: 但因发生地为高雄我住在台中
: 因考量车辆损毁比较严重故我表示我车要回原厂修理
: 但我住在台中不可能常常下来高雄处理这件事
: 所以我与对方说明我要将车辆拖回台中 对方同意并表示如果保险可以处理他们负责
: 后续费用为12,000多(基本费2700+1公里50)
: 小弟现在碰到一些很无奈的情况
: 因本身工作性质为业务 撇除假日上班一定要使用到车辆(我要从竹南跑到屏东)
: 所以我一直告诉对方我希望简单处理,车修好跟拖车赔我就好其他我不计较
: (当下对方表示才20岁,是棒球选手,因为我考量对方年纪小所以我不想计较太多)
: 初期对方也说他们也同意简单处理,但现在问题来了...
简单处理就是双方保险公司处理啊~
车祸双方没必要再联络了
不然什么才是简单处理?
: 对方说要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而对方保险公司愿意理赔修车费用但拖车费不接受
: 我询问我的保险公司也说通常保险都不负责拖车费
: 但我被撞我已经很无奈了 而且我也想简单处理 为什么我要自己负担这笔费用??
简单处理就是这样啊~不然呢?
就是把你车子修好
其他没了 其他没了 其他没了
因为没有其他赔偿了
所以要说3次
: 后我与对方(当事人)联系 对方因为才20岁 所以一直推给其父亲与保险公司
: 我也与对方家长联系,对方家长一样说保险公司负责他们不负责
这点没问题
本来就是保险公司处理
投保了还要负什么责??
保险保假的喔??
: 后来还说碰撞我也一定有责任说他们不同意都是他们的错
: 讲到激动处对方还送我三字经辱骂我(因本想简单处理所以没有想到要录音..)
: 现我实在很气愤..
对方这样真的就不对了
应该第一通电话接听 跟你说全权由保险公司处理
其他的就设电话黑名单
连接都不用接听 自然不会起争议
: 所以我想请问我若走以下方式是否可行??
: 1. 申请调解委员会(但我可以在台中申请与在台中调解吗??)
: 因法条写要在他造地办理,但我不可能为了这个而且可能没结论特地去啊...
可以
不过你要面对的是保险公司的法务人员
: 2. 若真的调解除了我本身的车辆损失、拖车费以外,我可否要求其他赔偿,若可是否
: 需要什么单据??
你可以要求拖车费 代步车费 二手车价折损
但同时对方保险公司会提出零件折旧
一来一往
最后你拿得比原来多还是少? 很难讲
: 3. 因对方态度实在很差,故若我希望直接走民事法院这样可否行?? 若可行法院可否在
: 台中进行??
规定要调解喔-~
调解不成才走民事法院
然后你要面对的不是对方
而是对方保险公司法务
然后发生地在高雄 被告在高雄
怎么看都是要在高雄开庭(以原就被)
: 发生这些事情实在让我很无奈又很气愤,实在有点求助无门才来与各位版友请教
: 恳请有相关经验或是有法律专业的版友们给予我一些意见
: 谢谢
就修车修好这样啊~
其他的吞下去
告法院最后判赔的 可能你会失望
而且最后不管判赔多少
都是对方的保险公司赔 对方一毛钱也不用赔(第三人责任险保额内)
也不用想投诉苹果什么有的没的啦~
对方就不小心车祸
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起赔偿责任
有任何新闻价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