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们大家好
小弟日前在国道一号被后方追撞
当时情况前方塞车大家都龟速后来停下
当下小弟车辆与前方保持正当安全距离(至少3-5公尺)
当时速度已低于5-10准备停止
后方车辆速度依行车纪录器判断约20-40左右直接撞上
(当时行车纪录器后方车辆大家都放慢,但他几乎没有刹车感觉接撞上)
尔后小弟后保险杆、后车厢等变形,另保险杆卡在车辆右后轮无法行驶
故当场被拖车强制排除至路肩做笔录
中间酒测、笔录、行车纪录器提供等全部都有做
但因发生地为高雄我住在台中
因考量车辆损毁比较严重故我表示我车要回原厂修理
但我住在台中不可能常常下来高雄处理这件事
所以我与对方说明我要将车辆拖回台中 对方同意并表示如果保险可以处理他们负责
后续费用为12,000多(基本费2700+1公里50)
小弟现在碰到一些很无奈的情况
因本身工作性质为业务 撇除假日上班一定要使用到车辆(我要从竹南跑到屏东)
所以我一直告诉对方我希望简单处理,车修好跟拖车赔我就好其他我不计较
(当下对方表示才20岁,是棒球选手,因为我考量对方年纪小所以我不想计较太多)
初期对方也说他们也同意简单处理,但现在问题来了...
对方说要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而对方保险公司愿意理赔修车费用但拖车费不接受
我询问我的保险公司也说通常保险都不负责拖车费
但我被撞我已经很无奈了 而且我也想简单处理 为什么我要自己负担这笔费用??
后我与对方(当事人)联系 对方因为才20岁 所以一直推给其父亲与保险公司
我也与对方家长联系,对方家长一样说保险公司负责他们不负责
后来还说碰撞我也一定有责任说他们不同意都是他们的错
讲到激动处对方还送我三字经辱骂我(因本想简单处理所以没有想到要录音..)
现我实在很气愤..
所以我想请问我若走以下方式是否可行??
1. 申请调解委员会(但我可以在台中申请与在台中调解吗??)
因法条写要在他造地办理,但我不可能为了这个而且可能没结论特地去啊...
2. 若真的调解除了我本身的车辆损失、拖车费以外,我可否要求其他赔偿,若可是否
需要什么单据??
3. 因对方态度实在很差,故若我希望直接走民事法院这样可否行?? 若可行法院可否在
台中进行??
发生这些事情实在让我很无奈又很气愤,实在有点求助无门才来与各位版友请教
恳请有相关经验或是有法律专业的版友们给予我一些意见
谢谢